健全的动物防疫体系是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根本保障。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包括动物防疫基础设施、防疫队伍、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以及科技创新、体制创新等诸多方面的问题。为切实加强全省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提高全省动物疫病防治水平,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根据本省农业七大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编制本规划。本规划重点解决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 一、现状分析 (一)现有基础 根据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需要,我省省、市、县、乡动物防疫基础设施总体比较薄弱,特别是县、乡两级基础缺口较大,多年以来国家没有系统、全面的规划及投资建设,不能适应动物防疫工作的客观需要。近年来,特别是2000年以来,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工作,逐步加大了动物防疫基础建设投入力度,据统计,2000年以来,国家和省对全省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方面共投入资金4643万元,重点对省级和部分市、县兽医实验室进行了改、扩建,配置、更新了部分实验室仪器设备,添置了部分检疫、监督执法装备。全省动物疫情预测、预报及检疫监督等能力明显增强,初步具备了对常见动物病毒病、细菌病、寄生虫病诊断和监测的能力。同时,全面推行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制度,实施动物免疫标识制度,初步实现了对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 为了确保全省动物防疫工作正常、有效的开展,2000年以来,我省先后出台了《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生猪屠宰检疫规范》、《江苏省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等30多个条例、办法、意见等规范性文件。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全省动物防疫水平得到进一步增强,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控制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动物疫病预警测报、动物防疫隔离屏障、动物免疫预防保障、动物防疫监督和药物残留控制检测五大动物防疫体系已初具雏形。 (二)存在问题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对外贸易交流领域的进一步扩大,畜禽饲养方式的转变,以及我国加入WTO后对动物防疫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特别是近年来,国际国内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我省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更加显现,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基础防疫设施设备依然落后。虽然近几年国家及省加大了动物防疫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部分市、县动物防疫机构的部分设备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更新,但由于历史欠帐较多,全省防疫设施设备总体水平依然相当落后。一是免疫预防保障能力不足:全省30%的县缺乏疫苗储藏冷库,多数市、县虽有冷库但储藏容量不足,50%左右的乡无疫苗储藏冰箱需更换等;二是实验室设施设备落后:对照国家标准,80%以上市、县仪器设备不全,现有仪器、设备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三是实验室面积不足,实验室设施缺乏,不能满足预测预报实验需要;四是大部分地区检疫监督装备不能满足检疫监督执法需要:屠宰场缺乏基本的化验设备、动物防疫监督取证、办案及交通工具缺口较大;五是疫情外控能力不强:省际间交通运输检查站设施简陋,不能满足疫情外控工作需要。 2、动物疫病应急处置能力不强。应急物资储备不足,没有专门的储备库,应急物资储备更替机制不健全。应急物资储备是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和流行的重要手段。虽然在禽流感防治阻击战中,各级政府都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动物疫病防治资金和物资的投入力度,储备了一些应急物资,但对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普遍存在应急物资储备不足,也没有专门的应急物资储备库。同时全省普遍存在应急物资储备的机制不健全,品种不全,数量不足等问题。突出表现为应急物资多为一时性补充,没有正常补充和更新保障机制和经费。 3、基层畜牧兽医防疫队伍不稳定。我省在基层农技体制改革过程中,有些地方大幅度缩减乡镇畜牧兽医人数。特别是苏北一些地方由于当地政府重视不够,乡镇农口事业站改革把畜牧兽医站合并到农技推广服务中心,中心只招聘1-2名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其他所有人员被解散,同时部分原乡镇畜牧兽医站原有资产被变卖。从而导致了在苏北一些地方出现了乡镇无动物防疫机构,无稳定防疫队伍的局面。苏中、苏南地区乡镇畜牧兽医人员队伍相对稳定,但由于防疫技术培训不够,防疫技术知识普及水平低,也不能适应动物防疫工作的要求。 4、实验室运行经费严重不足。我省绝大部分市、县没有将实验室设施设备维护、使用等列入正常的财政预算,没有安排实验室专项监测经费或安排不足。仪器设备一旦出现故障因没有维修资金而只能闲置。还有些地方因为没有能力购买检测试剂,出现有仪器设备,有人员而不能正常开展实验室检测工作的局面。 (三)必要性分析 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提高动物疫病防治水平,加快畜牧业健康发展,着力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对于促进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实现“两个率先”的宏伟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第一,抓好动物防疫工作,不断提高畜产品质量水平,提升我省畜牧业竞争力,有利于我省畜牧业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第二,抓好动物防疫工作,是维护人民身体健康的迫切需要。动物防疫工作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常见多发的动物疫病有一半以上危及人体健康。动物传染病中,60%以上是人畜共患病。这些疫病在人和动物之间传播,如果不能及时有效控制和扑灭,必然会给人类公共卫生安全带来威胁,危及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对于加强公共卫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抓好动物防疫工作,能够促进农民增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是畜牧业平稳发展的主要威胁。2004年初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后,先后有46个国家对我国发布禁令,禁止从我国进口禽产品,不仅给我国养禽业造成了巨大损失,而且对其他相关产业也造成很大负面影响。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强化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对于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保障社会稳定和人体健康至关重要。 二、建设目标和原则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动物防疫法》、《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建设免疫无疫省为目标,实施全省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有目标、有步骤地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提升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发达的畜牧业,促进农民增收,保障社会稳定。 2.建设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分期建设,统一标准、填平补齐,整合资源、省地共建”的原则。立足提高动物疫病控制能力的长远目标,突出解决当前动物疫病内防、外堵、监控、应急处置等工作中存在的基础设施不配套、应急能力不足等关键问题,统一标准,整合现有基础设施资源,完善动物防疫设施建设。建设资金筹措采取苏北、苏中地区以省级财政为主、市县配套为辅,苏南地区以市县财政为主、省级财政补助的方式。 3.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到2008年底,建成省市县乡四级体系配套、基础设施齐全、职能分工明确、应急处置有效的动物免疫预防保障体系、疫病预警测报体系、防疫监督体系、防疫隔离屏障体系及疫情应急处置体系。动物疫病防治手段及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稳定控制重大动物疫病。 具体目标: (1)疫病控制目标:全省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基本达到免疫无疫情;其他动物疫病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治标准;猪、鸡、大牲畜死亡率控制在5%、13%和1%以下。 (2)动物免疫预防保障体系目标:全省具有健全的冷链体系,能保证生物制品在运输、储藏、使用过程中的质量。 (3)预警测报体系建设目标:兽医监测诊断化验室达到规定建设标准,具备快速检验、诊断常见动物疫病、新发病和外来疫病的能力,具备对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分析和信息管理等能力。 省级实验室达到生物安全三级标准,能够在分子生物学水平上开展对重大、疑难、新发和外来动物疫病的研究,组织开展疫病防治新技术培训等工作。 市级实验室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标准,能开展细菌学、病毒学、血清学检验及抗体监测、病理学诊断和寄生虫病诊断。 县级实验室达到生物安全一级标准,能开展常规病原菌的鉴定及药敏试验、寄生虫病诊断、血清学检验和抗体监测等。 乡级能够开展一般寄生虫检查、常规细菌检查及监测采样工作等。 (4)动物防疫监督体系目标:省、市、县三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防疫监督等设施设备达到规定建设标准,具备对动物饲养、经营及动物产品的生产、经营等环节实施动物防疫全过程、全方位、快速、有效监管的能力。 (5)防疫隔离屏障体系目标:防疫隔离屏障设施等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在省际交通要道建设26个动物运输监督检查消毒站,在苏东沿海畜产品出口示范区周边建设19个动物运输监督检查消毒站,达到有效控制疫病传入传出的能力。 (6)疫情应急处置体系目标:应急物资、人员、技术及无害化处理设施等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具备对动物疫情快速处置的能力。 三、建设布局和主要内容 (一)建设布局 1、建设范围:全省。 2、建设主体:省及各市、县畜牧兽医站及兽医卫生监督所、乡镇畜牧兽医站。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省级 (1)土建:实验室2000平方米。实验室包括P3实验室、P3级动物房、P2级实验室、业务接待室、技术档案室、准备室、留样室、血清室、病理室、寄生虫室、细菌室、病毒室、无菌室、分子生物学室、精密仪器室、疫情分析室等。 (2)仪器设备:一是添置诊断监测设备。主要配置基因测序仪、定量PCR仪、低温恒温培养箱、蛋白质、核酸检测仪、毒气柜、动物隔离器、恒温振荡器、过滤式储存箱、冷藏柜等仪器设备等。二是添置疫情信息网络设备,建立全省动物疫情地理图形信息系统。配置相关网络设施设备(路由器、服务器、系统终端PC、客户终端设备、打印机、UPS不间断电源、网络布线、机房及空调等附属设施、应用软件等),开发专业管理软件等。三是添置监督设备。添置监督执法车,配置GPS定位系统、微型摄像机、数码照相机、录音笔、刻录机、电脑、彩色图片打印机、录相编辑机、数码投影仪等监督取证设备。四是添置冷链设备。建立疫苗储备冷库400立方米。五是应急处置设备。主要是配备车载无线通信设备1套,应急物资储备库和无害化处理厂等。 省级需增加实验室1000平方米,其中新建生物安全Ⅲ级(BSL-3)实验室120平米,生物安全Ⅲ级(ABSL-3)小动物实验房80平米,改造生物安全Ⅱ级(BSL-2)实验室300平米;需增加基因测序仪、PCR仪等仪器设备345台套。 2.市级 (1)土建:每市畜牧兽医站实验室用房300平方米。实验室主要包括业务接待室、准备室、血清室、试验动物室、检验室(含无菌室)、病理室、寄生虫室、分子生物学室、解剖室、技术档案室、病料留样室等功能室。 (2)仪器设备:一是每市配齐诊断监测设备。主要添置荧光显微镜、酶标仪、PCR仪、凝胶成像系统、CO2培养箱、血细胞分析仪、超净工作台、电泳仪、体视显微镜、低温冰箱、移液器、普通生化培养箱、恒温水浴锅、生物显微镜、干燥箱、微波炉、酸度计、超声波洗涤器、超纯水仪、普通离心机、电子天平及监测采样车等仪器设备。二是每市配齐疫情信息网络设备,主要是配置网络设施设备(电脑、服务器、网络交换机、网络布线、应用软件等)。三是每市配齐防疫监督设备。主要配置动物检疫箱、微型摄像机、数码照相机、录音笔、复印机、刻录机、电脑、彩色图片打印机、数码投影仪、非接触式远红外测温仪等监督取证设备。四是疫苗储藏冷链设备。主要每市建130立方米活动冷库,其中冷冻库30立方米,冷藏库100立方米。五是配齐疫情应急处置设备。主要是每市配备车载无线通信设备,高压消毒喷雾器、火焰消毒器等设备。 13市畜牧兽医站改扩建实验室面积2600平方米,添置预警测报体系仪器设备约670台套,活动冷库1660立方米;13市兽医卫生监督所添置监督取证设备约450台套。 3.县(区)级 (1)土建:每县畜牧兽医站实验室用房200平方米。实验室主要包括业务接待室、准备室、血清室、试验动物室、检验室(含无菌室)、解剖室、技术档案室、病料留样室等功能室。 (2)仪器设备:一是配齐诊断监测设备。每县主要配备荧光显微镜、冷冻切片机、低温冰箱、酶标仪、体视显微镜、电子天平、真空检测仪、显微镜、普通生化培养箱、干燥箱、普通离心机、移液器、恒温水浴锅、高压灭菌器、微波炉、酸度计、超净工作台、消毒液机、消毒喷雾器、液氮罐、监测采样车等仪器设备。二是配备疫情信息网络设备。主要是配置网络设施设备(电脑、应用软件等)。三是配齐防疫监督取证设备。每县主要配置动物检疫箱、微型摄像机、数码照相机、录音笔、复印机、刻录机、传真机、电脑、彩色图片打印机、非接触式远红外测温仪等监督取证设备。四是疫苗储藏冷链设备。每县(市、区)建100立方米活动冷库,其中冷冻室20立方米,冷藏室80立方米。五是配齐疫情应急处置设备。每县配备对讲机、高压消毒喷雾器、动物扑杀器、消毒液机、火焰消毒器等设备。 90个县(区)畜牧兽医站共新建实验室约1800平方米,改造实验室16200平方米,添置预警测报、冷链、应急设备等11700台套,活动冷库9000立方米;90个县(区)兽医卫生监督所添置监督取证等设备约9900台套。 4.乡镇 (1)土建:每个乡镇畜牧兽医站办公用房60平方米,化验室40平方米及库房20平方米。办公室用房包括办公室、档案室。 (2)仪器设备:一是每站主要配置普通生物显微镜、冰箱、干燥箱、恒温箱、普通离心机、恒温水浴锅、移液器等仪器设备。二是配备冷链设备。每站主要配置冰箱、冰柜、冷藏包等仪器设备。 全省共1305个乡镇,需新建化验室5200平方米,改造实验室约45400平方米,添置采样、冷链设备等33930台套。 5.省动物流行病学研究中心 (1)土建:实验室700平方米,病毒室、细菌室、寄生虫室、分子生物室、消毒室及信息资料室等。 (2)仪器设备:定量PCR仪、低温恒温培养箱、蛋白质、核酸检测仪、毒气柜、动物隔离器、恒温振荡器、过滤式储存箱、冷藏柜等仪器设备 中心需改扩建实验室700平方米,需购置流行病学监测设备47台套。 6.检查站 (1)省际间动物运输监督检查消毒站(26个): 土建:每个固定动物防疫监督消毒站征地2.5亩,站房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其中:验证厅不小于25平方米、值班室不小于25平方米、宿舍及休息室不小于60平方米、保管室不少于30平方米、生活附属用房不少于60平方米;硬化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建污水无害化处理池100立方米,建停车场100平方米等。 仪器设备:每站配备组合式车辆消毒通道1组,配置高压机动消毒喷雾器2台,配置摄像机、照相机、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对讲机等监督取证办公设备,配置检查岗亭、冰箱、空调、非接触式远红外测温仪、快速检测检疫箱、应急灯、检疫包等设备。 目前已建成10个检查站,还需建16个省际检查站。 (2)苏东示范区动物运输监督检查消毒站(19个): 土建:每个检查消毒站配监督检查活动站房20平方米,消毒场地100平方米。 仪器设备:每站配置高压机动消毒喷雾器、消毒喷雾机、、摄像机、照相机、对讲机、快速检测检验箱、非接触式远红外测温仪及停、出车牌、站牌、栏杆等仪器设备。 7.无害化处理场建设(3座) 全省拟在苏南、苏中、苏北3个地区各建立无害化处理场1座。 (1)土建:每个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征地20亩,建冷库300立方米,建污水处理厂200立方米,建高压热解车间800平米,建冷冻肢解间300平方米,建锅炉房100平方米,建化验室100平方米,建业务生活用房200平方米等。 (2)仪器设备:配置高压热解炉1台、密封肢解设备1台、锅炉1台、高压消毒喷雾器2台、立式高压灭菌锅1台、污水处理设备1套、化验设备1套、封闭运输车2辆、交通车1辆等。 8.物资储备库 (1)土建:建立省级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库1座,征地5亩,总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储备应急防疫物资库房700立方米。 (2)储备应急防疫物资:口蹄疫、禽流感等疫苗各1000万毫升;口蹄疫、禽流感快速诊断试剂盒各20套;消毒药品10吨;高压消毒喷雾器10台,普通消毒喷雾器30台;动物扑杀器20个;动物尸体袋5000个;防护用品2000套;便携式红外线体温测定仪50个;疫苗冷藏运输车1辆;对讲机10对;紧急免疫注射器若干等。 9.隔离场 全省拟在苏北建一座隔离场,征地15亩,分生活办公区、饲养隔离区、病畜隔离区、粪便污水处理区和草料储藏区,建设场房2000平方米。 四、投资估算 略 五、建设进度及资金安排 略 六、保障措施 动物防疫体系是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基础,实施动物防疫体系设施项目建设,可以有效地增强全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能力,提高畜禽及其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通过加强领导,建立政策性保障措施,落实项目资金,强化技术支撑,稳定基层动物防疫队伍等各项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发挥项目建设的作用。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制 全省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是一项集科学、技术、管理为一体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省由省农林厅、发改委、财政厅三部门负责项目监管工作,并成立协调小组。各市、县政府要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兽医、发改、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协调、监管工作;项目建设要严格实行目标管理制度。各项目单位同级人民政府要与省协调小组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在项目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各市、县政府要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制订政策性保障措施,加强项目管理。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做好项目建设具体实施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 (二)制订规章制度,建立良好政策性保障措施 根据《动物防疫法》、《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全省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客观要求,制订、完善各项技术规程和规章制度。制订强制免疫、检疫、检测、消毒、用药及饲养等管理办法、技术规程和标准;制订各项行政管理措施,规范资金的投入、作用;建立健全项目建设分级管理责任制,规范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有序、健康进行,发挥项目建设的作用。 (三)整合技术资源,强化技术支撑 充分利用我省现有的管理、科研、教学技术力量较强的优势,整合技术资源,针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特点,疏理基层免疫、检疫、监测及消毒工作必需技术措施,拟定课题,重点开展免疫规程、快速检疫技术、消毒规范、疫情快速监测诊断技术等,开展科学研究,成立课题攻关小组;加强全省面上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技术指导,成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技术指导专家组、协作组,开展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技术培训,加强技术指导,进一步强化全省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技术支撑。 (四)落实项目资金,保障工程顺利建设 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是国家公共安全的组成部分,全省实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是一项公益性事业,服务于全社会,因此,项目建设必须使用公共财力。近年来,我省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虽有所增加,但基础仍较薄弱,建设经费、工作经费仍有较大缺口,影响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进一步推进。要进一步扭转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被动局面,建立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正常秩序,必须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省级财力主要用于省本级及县、乡的建设,主要用于苏北地区(包括财政转移支付县)、苏中地区,而市本级及苏南地区主要由当地市、县财政建设。同时,队伍机构要建立科学合理稳定的专项经费投入机制。足额保证各级动物监督防疫机构及乡镇动物防疫组织公益性工作所需的经费,保证国家投资建设的动物防疫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转。 (五)稳定基层动物防疫队伍,确保各项技术措施落实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苏政发[2001]160号)、《省政府批转省编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02]147号)精神,各地积极推进基层动物防疫队伍改革。但从全省情况看,不平衡性较大。有的虽经改革,但没有从动物防疫工作客观要求出发,没有采取科学界定、合理设置人员工作岗位,严重影响动物防疫工作。因此,根据依法治疫、科学防治的需要,必须加强和稳定基层动物防疫队伍,要科学、合理界定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岗位,在乡镇要单独设立动物防疫站,或分片成立乡镇动物防疫中心站,实施由县派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人员派驻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动物防疫人员的作用,确保免疫、消毒等各项措施的落实;理顺动物检疫职能,按《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执法主体地位,所有在职动物检疫员岗位,必须全部纳入县级以上事业编制。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加大对从业人员管理,严处违章人员,充分发挥政府有限财力的作用;加强对动物诊疗经营行为的管理,实施动物诊疗资格准入。对分流人员赋予其合法的地位,为基层畜牧生产服务。要严格取缔游医等非法行为,全面规范动物诊疗活动,补充政府职能不及之处。同时,加强诊疗人员管理,适时发挥其业务技能,补充突击免疫时防疫人员不足,确保免疫工作按期完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