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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 料 登 记 证 审 批 法律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江苏省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肥料登记资料要求》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审批 审报材料: (一)复混肥料登记 (1)、江苏省肥料登记申请表;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4)、生产许可证及复印件; (5)、产品执行标准原件(执行国标、行标的免于提供); (6)、产品使用说明书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7)、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复印件; (8)、环保合格证明复印件; (9)、申报产品的样品检验报告原件; (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登记 申请企业除须提交以上资料外,还应提交: (10)、肥料效应小区试验资料(江苏省境内一年两个以上不同生态区域或连续两年同一生态区域合格的试验报告)(江苏省土肥站及其指定单位出具); (11)、申报产品的样品检验报告原件[含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报告原件(省疾病防控中心或有资质的肥料检测机构出具),有机无机养分含量的检测报告]; (三)有机肥料登记 申请企业除生产许可证及复印件不须提交外,其它应交资料与有机无机肥料登记相同。 (四)肥料续展登记 (1)、江苏省肥料续展登记申请表;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4)、申报产品的样品检验报告原件; (五)企业名称或商品名称变更登记 (1)、江苏省肥料变更登记申请表; (2)、工商局核准企业名称变更的证明; (3)、变更后企业或商品的有关资料;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江苏省农林厅行政许可办公室 窗口电话:025-86263210(O) 86263211(F) 监督电话:025-86263611 86263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