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类
浏览人数:2046 2007-01-15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审核

 

法律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包括现场堪查)——报批

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企业申报表;

(2)、生产许可证申请书(打印并附软盘);

    (3)、厂区平面布局图;

    (4)、生产工艺流程图;

   (5)、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产品企业标准备案证书;安全生产合格证明; 2个或2个以上检化验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不包括现场勘查时间)

收费标准:不收费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批准文号审批

 

法律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审批

申报材料:

(1)、批准文号申请表(一式二份);

(2)、备案的企业标准;

(3)、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产品检验报告。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审批

 

法律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包括现场堪查)——审核发证

申报材料:

1、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申请书(打印并附软盘);

2、生产工艺流程图并标出关键控制点;

3、产品标准;

4、厂区平面布局图;

5、排污达标证书或同意立项批件(新企业);

6、化验员(2名)证书复印件;

7、有效的锅炉安全合格证及司炉工证(需用锅炉的);

8、微生物、重金属指标委托检验协议及当月检验报告(要求生产月份每月不少于一次检验);

9、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和记录三份;

10、原料接收规则;

11、质量保证制度(包括清场规则);

12、各级产品标签样本(一式二份)。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审批

 

法律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查(现场勘查)——审批

申报材料:

1、填写《饲料生产企业设立申请书》;

2、饲料生产企业应当有与所生产饲料相适应的厂房、工艺、设备及仓储设施;

3、饲料生产企业应当有与所生产饲料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证明;

4、饲料生产企业应当有2名检验人员及检验设施;

5、饲料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制度:

6、饲料生产企业环保证明。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不包括现场勘查时间)

收费标准:不收费

 

 

 

 

 

江苏省农林厅行政许可办公室

窗口电话:025-86263210(O)   86263211(F)

监督电话:025-86263611  8626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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