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林厅公告(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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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10 |  |
我厅2002年接受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31份,经审查有4份不符合发证条件退回申请,变更种子经营许可证4份,新发种子经营许可证23份;接受2002年秋播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180份,经审查有30份不符合发证条件退回申请,核发秋播种子生产许可证150份,现予以公告: 请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按照《种子法》要求,加强质量管理,依法生产经营,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依法管理,强化监督检查,促进种子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附件:1 2002年省级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情况 2 2002年省级秋播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情况 二OO三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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