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做好全国农村信息服务点和农村信息员网上认定认证工作的通知
2003-02-21

各市、县农林(业)局信息中心(处、站):

    现将《全国农村信息服务点和农村信息员网上认定认证操作方法》发给你们。收到后,请抓紧做好认定认证工作。此项工作要求在3月底前完成2002年十月二十三日下发的《关于做好农村信息点、信息员认定认证工作的通知》(苏农信函[2002]013号)确定的目标。4月份将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对认定认证操作方法如有不解之处,请与省农业信息中心信息科联系,电话:025-6224385。请各市、县相互转告。

附:全国农村信息服务点和农村信息员网上认定认证操作方法 

江苏省农业信息中心
  二○○三年二月二十日 

附:

全国农村信息服务点和农村信息员网上认定认证操作方法

    1、县级信息服务平台和乡镇信息服务站要被农业部认定为农村信息服务点,都必须首先注册成为“一站通”的会员。注册成为“一站通”的会员应当先取得“一站通”预设的用户名和口令,“一站通”的预设用户名和口令由县农林(业)局分配。

    2、欲申报认定为农村信息服务点的单位,必须登录“中国农业信息网”后在“农村信息服务点”专栏中填写申报材料。登录的用户名和口令为该单位 “一站通”会员的用户名和口令。

    (1)各县级信息服务平台应在“农村信息服务点”专栏中选择“县级信息服务点”一栏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填写好后,必须打印书面材料报当地市一级农林(业)局。市一级农林(业)局收到纸质申报材料后办理推荐手续,然后把推荐材料上报省农业信息中心,同时在“管理部门认定/认证审批”一栏中进行推荐操作。

    (2)县以下各单位(乡镇信息服务站)在“农村信息服务点”专栏,选择“县以下农村信息服务点”中“乡镇信息服务站申报请选择此类”一栏中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填写好后,必须打印成书面材料报当地县农林(业)局。县农林(业)局收到纸质申报材料后办理推荐手续,然后把推荐材料上报给市农林(业)局,同时在“管理部门认定/认证审批”一栏中进行推荐操作。市农林(业)局收到县农林(业)局上报的“县以下农村信息服务点”纸质推荐材料后,办理审核手续,然后把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上报省农业信息中心,同时在“管理部门认定/认证审批”一栏中进行审核操作。

    3、农村信息员经过县农林(业)局培训后,其申报认定的材料统一由县农林(业)局选择“农村信息员资格认证登记”一栏登录填写。县农林(业)局登录时使用认定/认证系统管理员用户名和口令。填写好后,打印成纸质申报材料上报市农林(业)局。市农林(业)局收到纸质申报材料后履行审核手续,然后把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上报省农业信息中心,同时在“管理部门认定/认证审批”一栏中进行审核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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