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经验交流活动的通知
2003-08-28

江 苏 省 农 林 厅

文件

江 苏 省 财 政 厅

苏农业[2003]27号


各市、县(市、区)农林(农业)局、财政局:
    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展示现代农业高新技术的重要窗口,也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带动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为更好地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作用,促进全省农业产业升级,江苏省农林厅、江苏省财政厅联合举办“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经验交流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积极开展调查研究。
   
各地要紧密围绕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新情况、新经验、新特点组织调研。调研可围绕以下主题进行。
    1.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功能定位
    2.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建设模式
    3.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运作机制
    4.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资产管理
    5.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6.政府对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管理
    7.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与农民的利益连结
    8.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与旅游农业
    9.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与沿江开发
    10.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与农业产业化开发
    11.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与农业科技成果的连结转化
    12.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与“三资”开发农业
    各单位要在调研基础上以调查组或个人名义形成研究报告或论文。
    二、开展交流与论文评比
    在各地调研基础上,我们将组织交流、研讨、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同志对各地调研报告和论文进行评审。评出一等奖三名,二等奖五名,三等奖十名,对获奖者颁发获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优秀调研报告和论文将汇编成书,正式出版,供各地参考。
    三、要求
    1.参加此次活动的对象,为省内外所有对农业各类园区建设者、管理者或者有调研成果的理论工作者。
    2.论文要紧贴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的实际,做到言之有物,论据充分,分析透彻,说理清晰,观点鲜明,可操作性强,对推动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工作有现实指导意义。
    3.论文字数原则控制在5000?6000字以内,并要有300?500字的论文提要;论文左上角一律印上“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经验交流活动”字样,一式十份寄上,并附软盘或发电子邮件。
    4.论文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江小区月光广场8号,江苏省农林厅农业局收,邮政编码:210036。Email:xmkw@jsagri.gov.cn联系人:潘光照,联系电话:025?6229644。
    5.论文截止时间:2003年11月30日。
请各省辖市农林部门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确保每个市有5篇以上调研报告或论文,请各市将具体联系人名单于8月30日前报省农林厅农业局。同时欢迎农业科研院、所、校的广大农业科技人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

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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