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首届江苏名特优农产品(上海)交易会的通知
2003-11-07

江苏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组委会文件

苏农交组[2003]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随着我省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建设的整体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已是我省农业发展的主旋律,农产品要入世先进超市已成为各级政府的共识,加快农业经济接轨上海步伐已是当务之急,为此,省政府决定从今年起每年秋季在上海举办一次 “江苏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易会指导思想
    近年来,我省各市、县纷纷自发组团赴上海推介农产品,由于各自为展,规模小、成本高、辐射面窄,形成不了整体优势。为此,省政府决定每年在上海主办江苏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一是集中展示和宣传我省发展绿色农业取得的成就,形成推介农产品的强大合力,树立我省农产品新形象;二是政府搭建高起点供需交易平台,实行产销直接对接,促进我省农产品与上海的交流与贸易;三是集中组织上海的农产品经销商与江苏企业、生产基地进行对接,为江苏企业招商引资、开拓上海农产品大市场创造条件,使企业得到更多的实惠。
    二、交易会时间和地点
    首届江苏名特优农产品(上海)交易会时间:2003年12月26-28日,展期三天。交易会地点:上海国际农展中心(上海市农业展览馆)
    三、交易会内容与范围
    首届农产品交易会主题是:推介江苏名特优农产品,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参加交易范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已获认证(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企业。内容主要包括:展示、展销、经贸洽谈活动。各市、县也可申报组织专场招商引资洽谈或名特优农产品推介会。
    四、组织领导
    首届交易会由省政府主办,省计委、省农林厅、省海洋渔业局牵头承办,其他有关单位协办。为加强组织领导,省里成立首届江苏名特优农产品(上海)交易会组织委员会,黄莉新副省长任主任,吴沛良副秘书长、省计委、省农林厅、省海洋渔业局负责同志任副主任,省财政厅、省新闻办、粮食局、供销社、农业资源开发局、农机局、农垦、滩涂公司负责人和各市分管农业的副秘书长任成员。下设办公室,日常办公地点在省农林厅,负责具体筹备工作。
    五、参展经费
    中心展区布展、开幕式及省里组织的各项活动费用由省里统一负责;摊位费省里给予一定的补助;各市组织的活动及农产品运输、布展、参展人员等费用由各市自理。
    六、几点要求
    1.积极宣传举办农产品交易会的目的和意义,充分调动符合参展条件企业的参展积极性。
    2.加强组织领导。各市都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细致扎实的工作态度,认真作好各项筹展工作。
    3. 各市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首届上海农交会的顺利举办,并从明年起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本次交易会是我省在上海举办的首届农业经贸活动,是提高我省农业综合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举办好上海农交会作为今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次重要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附:

首届江苏名特优农产品(上海)交易会
工 作 方 案
(组委会办公室 2003年10月)

    为切实做好首届江苏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各项准备和组织工作,现提出工作方案如下:
    一、名 称 首届江苏名特优农产品(上海)交易会
    二、时 间 2003年12月26日至28日,24-25日布展
    三、主办单位 江苏省人民政府
    四、承办单位 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农林厅、省海洋渔业局
    五、协办单位 省财政厅、省新闻办、省粮食局、省供销社、省农业资源开发局、省农机局、省农垦公司、省滩涂公司、各市人民政府
    六、举办地点 上海国际农展中心(上海市农业展览馆)。
    七、宗 旨 加强与上海农产品产销衔接,树立和宣传我省名特优农产品新形象,加快我省龙头企业、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与上海接轨,搭建对接平台,促进我省农产品贸易和交流。
    八、交易会范围与内容
    参加交易会范围:农业龙头企业、已获认证(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企业。内容主要包括:展示、展销、项目推介洽谈活动。
    (一)展示。中心展区50个摊位,含开幕式场区共1800m2,由省农业展览馆统一布展,以图片、文字、电视片等形式,集中展示我省名特优农产品生产情况,充分反映近年来我省发展特色农业、优势农业、绿色农业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各市展区(共5800m2,200个标摊)由各市负责布展,宣传本市农业名优新产品、高新技术和合作项目、投资环境与政策等。各市所需摊位数务请于2003年11月15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
    (二)展销。由参展企业向上海市民直销其生产产品及其加工品。
    (三)推介洽谈。这是首届交易会的重点,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产业推介会、市县专场会等,密切产销关系,发展订单农业。主要活动有:
    1、举行江苏与上海农业友好协作新闻发布会,签定苏沪农业合作协议。
    2、举行江苏优势农产品产业化项目推介会暨名特优农产品供需见面会。
    3、举行绿色食品浦东分会场专场活动。
    4、市县举办专场推介、招商活动。
    九、组织领导。为加强首届农产品交易会组织领导,省里成立首届江苏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各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班子。
    省组委会成员名单:
       组委会主任:黄莉新 副省长
        副主任:吴沛良 省政府副秘书长
           齐乃昌 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刘立仁 省农林厅厅长
          宋家新 省海洋渔业局局长
       成 员:谭 跃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晓平 省财政厅副厅长
          缪瑞林 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局长
          于国民 省粮食局副局长
          方 玉 省供销社副主任
          沈建辉 省农机局副局长
          胡兆辉 省农垦副总经理
          陈才俊 省滩涂公司副总经理
          周政兴 省农林厅党组成员
          俞卫东 省政府农业处处长
           各市分管农业的副秘书长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农林厅,办公室主任由周政兴兼任,下设综合展务、新闻宣传、推介招商组等业务部门,负责具体筹备工作。
    综合展务组:协调交易会的各项工作,落实新闻发布会、推介会、市县专场活动的相关工作。负责交易会的总体策划与工作方案的制订,中心展区设计与制作,开幕式的布置,上海展馆联络,协调各市局的布展;上海食宿联系与安排,交易会的费用预决算,组委会领导及相关单位的联络、安排。
    新闻宣传组:由省政府新闻办负责省内及上海各相关新闻媒体的联络、新闻发布等宣传事宜。
    推介招商组:推荐江苏名特优农产品,邀请上海、江苏等各地经销商与会,协调落实供需见面会有关工作。
    十、参展方式 以市为单位统一组织、统一参展、统一管理。省属企业参加和举办各项展示、销售和洽谈活动由省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农交会期间,省里将设立江苏名特优农产品交易平台,利用网络展示参展企业及产品,开展网上交易活动,所有参展企业在江苏农展网免费宣传半年。
    十一、费 用 中心展区布展、场租费、开幕式及省里组织的各项活动的费用由省里统一负责;每摊位收摊位费800元;各市组织的活动及农产品运输、布展、参展人员等费用由各市自理。
    十二、工作进度安排
    1、11月初 由组委会召开第一次筹展工作会议,参加对象各市分管副秘书长、农林局和组委会成员。内容:动员、布置上海交易会,各市申报所需展位数。
    2、11月下旬 由组委会办公室召开各市农林分管局长会,了解筹展情况和进度。
    3、12月上旬 组委会召集第二次筹展工作会议,各市汇报准备工作和进展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
    4 、10月底?12月上旬 办公室各组赴上海和省内相关单位落实新闻发布会、推介会和市县专场活动的相关工作。中心展区的设计、制作。
    5、12月22日 组委会在上海国际农展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首届农交会的基本情况,同时在上海相关媒体作宣传、广告。
    6、12月24日 各相关单位进场布置
    7、12月25日下午4:00 预展
    8、2003年12月26日上午8:58 开幕式
         12月26日上午10:30 江苏与上海农业友好协作新闻发布会
         12月27日上午 江苏优势农产品产业化推介会暨名特优农产品供需见面会。
         12月27日下午?28日上午 市县专场活动
         2003年12月28日下午4:00 撤馆
    十三、联络地点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农林厅1801室(南京市龙江小区江苏农林大厦)。各市组织机构、工作班子及联络员名单请于11月20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6263835,6263834(传)
    联系人:陈 飞 (13813829698)
         诸增富 (13912973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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