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监管确保消费安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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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23 |  |
各市、县(市、区)农林(农业、林牧渔业)局: 我国传统中秋佳节和55周年国庆即将来临,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农业部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食用农产品供应和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04]13号)精神,促进农产品的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源头控制,严格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林厅省经贸委关于开展农业投入品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大农业投入品整治力度。利用当前秋播准备有利时机,开展以县为单位的集中整治活动,严格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毒鼠强、“瘦肉精”等违法行为。目前全省已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2762个,面积2003万亩,要加大对农产品的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生产过程等关键环节的监管,推广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强化环境监测与治理。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的制定、宣传、贯彻、实施步伐,推动安全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与加工,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二、全面开展市场准入,把好农产品入市关。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林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准入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等关键环节的市场准入工作。在全省试点的439家市场,要全部到岗到位,规范化进行工作,并逐步开展“四个”延伸。要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制度,对经检测(检疫)不合格的农(畜)产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三、认真做好例行监测,及时掌握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要按照《关于开展2004年农药残留例行监测的通知》(苏农市[2004]1号)和《关于开展2004年畜产品中盐酸克伦特罗例行监测的通知》(苏农市[2004]6号)要求,切实做好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以及畜产品中“瘦肉精”例行监测工作。通过以蔬菜、畜禽产品为重点的例行监测工作,及时掌握主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处理,坚决防止中毒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对认证产品的监管,促进农产品品牌化销售。目前,全省通过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及转换的产品已近1800多个,绿色食品271个、有机食品33个,已形成了一定的农产品市场份额。各地要按照相关产品质量认证和标识管理办法,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管理,严厉查处各种假冒和乱用质量认证标识的行为,净化市场,维护信誉,树立品牌。同时,各地要抓住节日市场销售趋旺的有利时机,组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以及名特优农产品的宣传和营销促销活动,开设优质安全认证农产品专销区、专销柜,提升农产品经营档次,促进农产品品牌化销售。 以上通知,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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