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财政、农林(农业、林牧渔业)、海洋与渔业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林厅、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04年农产品质量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指南》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04年农(水)产品全程质量控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补助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是根据《关于开展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准入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2]61号)要求,规范开展工作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及部分大型农贸市场(超市),并做到“五有”,即有检测站(点)、有检测设备、有检测人员、有检测台帐、有专门交易区(专柜)。
(二)申报程序
由各省辖市农林、农业、林牧渔业、海洋与渔业局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后联合申报,每个省辖市限报5家市场。
二、全程质量控制试点项目补助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是已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或行业协会,初步建立从基地到市场的全过程农产品质量控制管理与经营模式,探索“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机结合,实现“场地挂钩”和“场厂挂钩”。
(二)申报程序
各省辖市农林、农业、林牧渔业、海洋与渔业局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试点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每个省辖市限报2个试点项目,并按规定要求编制“江苏省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请各市农林、农业、林牧渔业、海洋与渔业局会同财政局根据申报要求,于11月5日前分别将有关材料报省农林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025-86263613)、省海洋与渔业局渔业处(025-83581231)。
附件1: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准入补助项目申报表
附件2:
江苏省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项目申报书编写提纲
一、申报主体基本情况
1.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或行业协会的基本情况,近年来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方面所做的工作,以及总结的部分经验。
2.申报主体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情况。
二、申报方案的内容
1、实施地区
2、立项依据
3、建设内容
4、现有工作基础条件
5、工作措施及时间安排
6、项目投资概算
三、资格证明文件
1、申报主体相关执照
2、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