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江苏省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办法
2004-10-25

    苏北是我省粮食主产区,小麦是苏北主要粮食作物及口粮,在全省粮食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省政府决定,明年粮食风险基金用于粮食直接补贴的比重由40%增加到50%,从新增部分中安排5000万元用于今年苏北地区500万亩小麦良种补贴,每亩按标准播种量补贴10元。为切实组织实施好2004年小麦良种补贴工作,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小麦良种补贴的基本原则
    (一)面向小麦主产区和优势区域。重点对苏北五市28个小麦主产县(市、区)农民推广优质专用小麦良种进行补贴,推进优质专用小麦优势产业基地建设,提高我省小麦主产区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推广优质专用小麦良种。重点补贴近几年经过省级或国家审定(认定)、大面积生产表现较为突出的高产、优质、多抗的小麦新品种,品质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三)推进优质专用小麦产业化发展。积极鼓励小麦良种补贴区推进产销衔接,开展订单种植,提高小麦种植效益和优质专用小麦商品率,争创优质专用小麦商品品牌,开拓优质专用小麦市场。
    (四)实行申报制。按照省下达的小麦良种补贴计划,由各县组织申报,省里审核。申报内容主要包括:补贴区域、补贴品种、补贴规模、供种数量、当地标准播种量以及补贴涉及到的乡、村、组、户。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强迫种植、不强行推广。各项目县(市、区)确定的每亩标准播种量不低于7公斤。
    二、小麦良种补贴的工作内容
    (一)合理确定补贴范围。各县项目区的确定主要考虑以下四点:一是小麦生产水平高,生产条件好,利于集中连片和规模化、集约化生产;二是具有适合于优质专用小麦生长的生态条件,在优势区域内;三是农业技术推广力量较强,已初步形成优质专用小麦标准化生产技术体系;四是具备预约生产的订单企业和可操作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小麦商品率高,市场机制较为健全,订单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已有一定基础。项目区要相对集中连片,以乡镇为实施单位,整体组织实施,实现优质专用小麦规模化生产。
    (二)推介确定补贴品种。补贴品种实行推介制。以省农林厅第14号公告推介的2004年秋播主体品种为主,主要包括:苏徐2号、烟农19、淮麦20、徐麦27号、郑麦9023、淮麦18、烟辐188、徐麦856、徐州24号、徐州25号、徐州26号、扬麦13号、宁麦9号、扬麦11号、扬麦12号等。具体补贴品种由补贴县(市、区)综合本地区小麦生产、生态特点进行选择,原则上每县不超过4个品种,并须报省农林厅核定,力争实现“一主两辅”。
    (三)政府采购确定供种企业。考虑到今年秋播实施省级统一政府采购季节紧张,供种企业及其供应品种、供应面积、供种数量、供种价格等的确定,由补贴县(市、区)或市农业、财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江苏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政府采购。每个县(市、区)政府采购确定的供种企业不超过4个。严格企业准入条件,要求供种企业必须是具备种子生产和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齐全,上年度不亏损,种子生产基地、加工、储藏仓库、检验设施等完备,守法经营,市场和售后服务信誉良好,近两年未出现重大供种质量事故。具有合法种子来源和大面积供种能力,能提供与补贴县(市、区)小麦良种补贴计划相匹配的小麦品种及种子数量,种子质量要有保证,种子必须经过精选、包装,良种质量符合国家粮食作物种子(禾谷类)质量标准(GB 4404.4-1996),并实行种子质量事故一票否决制,良种价格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各县(市、区)确定的供种企业须上报省农林厅备案。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与供种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内容包括供应品种、数量、价格、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
    (四)规范供种程序。供种到户是良种补贴工作的核心,由公益性农技推广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供种程序按照县有区域分布图、乡有补贴规模汇总表、村有供种清册、户有购种销售发票的要求规范进行,采取先购种后补贴。一是规范建立项目档案。县级区域分布图由补贴县(市、区)农业局绘制;乡镇补贴规模汇总表一式两份,分别由乡镇农技站和县(市、区)农业局保管;村级供种清册由省统一样式,县(市、区)农业部门统一代码(编号,原则上与粮食直补要求一致)编制,提供给供种企业实施,并用于审核报账和补贴发放;供种出具销售发票,并力争实行“双卡”制,正面为供种技术指导卡,背面为订单卡。二是供种企业按合同和供种清册供种,在项目区乡、村设立种子销售点,确保农民按时购种。农业部门在企业供种过程中进行种子质量抽检,确保种子质量。2004年秋播供种工作10月底结束,供种清册交付到县(市、区)农业部门的截止时间为11月25日。
    (五)审核发放补贴资金。各项目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要及时审核实际供种清册并汇总,报省审核后,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厅一次性拨付到县(市、区)。具体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下发。资金发放工作在当年12月底完成。
    (六)做好宣传发动和跟踪服务。一是通过发放明白纸、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向项目区农户宣传小麦良种补贴政策,调动广大麦农的积极性,确保项目实施;二是按照乡镇有技术骨干、村组有技术标兵、户有技术明白人的目标,通过建立示范点、举办技术培训班、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技术培训,确保优质专用小麦标准化生产技术进村、入户,提高技术到位率;三是积极组织和参加优质专用小麦产销衔接活动,引导小麦加工流通企业到生产基地与农户签订订单收购合同,实行预约订单生产,推进产销衔接。
    三、小麦良种补贴的监督管理
    (一)明确职责分工。农业部门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县级农业部门是项目实施的主体,负有宣传发动到户、实施方案制定、种子质量把关、组织供种到户、技术指导服务等职责。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划拨与使用监管,省辖市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配合省抓好宣传、组织、协调、监管等工作。
    (二)实行目标考核。省农林厅与各补贴县(市、区)签订《江苏省小麦良种补贴项目责任状》,明确农林厅与补贴县(市、区)的任务与责任。项目实施期间,省农林厅、省财政厅将进行检查,项目实施结束后,由省农林厅、财政厅对项目进行验收,对项目资金使用、实施规模、规范供种、质量保障等指标实行百分考核制,对未按要求完成的县(市、区),不予申报下一年度良种补贴资金。
    (三)实行村级公示制。以村为单位实行补贴“四公开”,将补贴金额、补贴农户、补贴数量、供种价格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在一周以上,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实行督查制。省农林厅、财政厅对项目实施县(市、区)进行全面检查和不定期、不通知抽查,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核对供种清册、购种销售发票等内容与农民实际补贴数量、补贴金额是否一致,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到户,严禁挪用、截留或挤占专项补贴资金。对不规范实施地区及时查处并通报。
    附件:
    1、2004年江苏省小麦良种补贴实施计划分解表
    2、____县(市、区)____乡(镇)小麦良种补贴规模汇总表(格式)
    3、2004年江苏省小麦良种补贴项目统一供种清册(格式)
    4、2004年江苏省小麦良种补贴项目统一供种清册汇总表
    5、供种订单卡(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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