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01年领证种子检验员业务审验的通知
2005-06-06

各有关种子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对全省种子检验队伍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全省种子企业检验员的综合素质,根据《种子法》、《江苏省农作物种子生产、检验、加工、贮藏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定于7月18-28日对全省2001年领取种子检验员证的种子检验员进行业务审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验方法
    1、审验工作采取资格审查和业务考核相结合方法进行。
    2、资格审查由市种子站对报名参加审验的检验员组织初审,省种子站进行复审。凡连续一年未从事种子检验工作或在国家、省、市种子质量抽检中不合格企业的检验员取消参加审验的资格。
    3、业务考核采用百分制,80分为合格。考核前对报名参加业务审验的种子检验员进行相关法律、规章、技术规程等基本知识的培训。
    4、通过审验的种子检验员,在其种子检验员证上加盖审核验讫章,名单将在江苏农业网上公布。
    5、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业务考核未通过的检验员,取消种子检验员资格,原种子检验员证作废。
    二、业务考核内容
    1、《种子法》、《江苏省种子条例》、《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农作物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等,
    2、种子检验操作技术。
    三、申报程序
    1、申请参加审验的种子检验员本人填写“种子检验技术人员审验登记表”(见附件1),由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于6月10日前报市种子站。
    2、市种子站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按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进行汇总,形成EXCEL电子文档,于2005年6月20日前与申请登记表一并报省种子站行业管理科。
    四、考核时间、地点
    1、考核时间:参加审验的检验员按所在地区分五批进行业务考核。
    第一批(7月18日下午报到,19-20日考核):徐州、连云港;
    第二批(7月20日下午报到,21-22日考核):宿迁、淮安、扬州;
    第三批(7月22日下午报到,23-24日考核):镇江、无锡、苏州、常州四市和射阳、东台两县(市);
    第四批(7月24日下午报到,25-26日考核):盐城(滨海、响水、阜宁、建湖、盐都、大丰及城区);
    第五批(7月26日下午报到,27-28日考核):南京、南通、泰州。
    2、考核地点:华江饭店(南京市中山北路178号)
    从南京火车站、中央门长途汽车站乘13路公共汽车到山西路(华江饭店)站下车;
    从南京长途汽车东站乘45路公共汽车到中央门站下,转乘13路公共汽车到山西路(华江饭店)站下车。
    五、其它事项
    1、参加审验的检验员在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种子检验员证书;
    2、参加审验的检验员每人缴纳审验费400元(含培训、考核、资料等费用),报到时交纳。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江苏省种子站  李 燕
    联系电话:025-86263532,86222245
    联系地址:南京市龙江小区江苏农林大厦1512室
    邮政编码:210036
    本次审验报名工作,时间较紧,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早到市种子站报名,过期不参加审验者,原检验员证作废。
     附件:1、种子检验技术人员审验登记表
                 2、种子检验技术人员审验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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