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的通知
2005-07-11

各市、县(市、区)委农工办(扶贫办)、农林(农业、林牧渔业、多管、林业)局、交通局、公安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政策意见》(苏发[2005]1号)精神,结合今年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江苏省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江苏省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江苏省绿色通道通行证申领表(格式)

 

江苏省委农工办
江 苏 省农林厅
江 苏 省交通厅
江 苏 省公安厅



来源:苏农市[2005]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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