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做好江苏省种业协会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2005-07-19

苏种协筹〔2005〕1号


各市种子站(农技推广中心):
    为适应新形势下我省种业发展的需要,加强种子科研、生产、经营单位与政府的联系和沟通,强化行业自律,规范我省种业市场秩序,经省农林厅和民政厅批准,由江苏省种子站牵头,并与中江种业、明天种业、大华种业、红太阳种业、神州种业共同发起筹备组建江苏省种业协会。为积极做好协会会员的发展工作,请各地按照行业、学科及部门具有代表性、自愿入会的原则发展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会性质
    江苏省种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全省性的跨部门、地区、代表种子从业单位(个人)利益的非营利性行业组织,是由从事种子及其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科研、教学、推广、管理等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专家、学者、专业人员自愿参加组成,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服务全省种子事业,提高全省种业水平。
    二、协会业务范围
    1、调查研究种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种业引导和发展工作;
    2、开展种子科研、生产、市场、价格等方面的信息咨询服务;
    3、组织种子繁育、生产、加工、检验、贮藏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培训;
    4、接受有关单位委托,对相关事项进行调研、评估或鉴定;
    5、开展种业方面学术研讨、技术合作及对外交流;
    6、促进、协调省内外种子贸易;
    7、协助推广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
    8、调查、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9、开展有益于本行业发展的其他活动。
    三、会员发展及组织方式
    (一)发展范围
    1、 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
    2、 种子管理部门及科研、育种、教学、推广等事业单位和个人;
    3、 种子相关产品(包括检验仪器、加工机械、仓储设施、包装材料、防伪材料、种衣剂、激素等)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
    4、 种子宣传媒体,包括种业广告公司、涉种报刊杂志等。
    (二)组织方式
    在协会筹备阶段,请各市种子站(农技推广中心)负责所辖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协会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的组织发展工作。各市种子站设立协会筹备联络点(待种业协会正式成立后改为省种业协会联络点),并落实一名联络员。
    四、会员条件
     (一)团体会员条件
    1、拥护本协会章程,有加入本协会的愿望;
    2、在本协会的业务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具有法人资格的种子及其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科研、教学、推广、管理等企事业单位及相关学术团体和行业协会。
    3、省外驻苏并有业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种子及其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科研、教学等企事业单位。
     (二)个人会员条件
    1、拥护本协会章程,有加入本协会的愿望;
    2、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的种子工作者及相关人员。
    五、入会程序
    1、向当地“协会筹备联络点”提交入会申请书;
    2、由各市“协会筹备联络点”进行会员资质审核确认,并汇总上报;
    3、经省种业协会筹备组审核、讨论通过。
    六、有关要求
    请各市种子站(农技推广中心)认真做好会员发展的宣传发动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会员的入会申请登记,并于8月10日前将“会员申请表”报种业协会筹备办公室(设在省种子站内)。

    联系人:张玉明  毛从亚  卜连生
    电话:025-86263533,86263532   传真:025-86222245
    E-mail:seedzym@jsagri.gov.cn

    附件1:江苏省种业协会团体会员申请表
    附件2:江苏省种业协会个人会员申请表
    附件3:各市部分种子企业及涉种单位名单



来源:江苏省种业协会筹备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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