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5年江苏名牌产品(农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2005-07-29

各市农林(农业、林牧渔业)局:
    根据《江苏省名牌战略实施纲要(2005-2010)》,为进一步加大我省农产品品牌化建设力度,积极培育安全优质农产品品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按照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关于做好2005年江苏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质技监质发[2005]147号),现予以组织2005年江苏名牌产品(农产品)申报工作。请各地认真落实《关于切实加强江苏名牌产品(农产品)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农市[2005]1号)精神,切实组织好2005年江苏名牌产品(农产品)的申报工作,树立我省农产品名牌形象,提高综合竞争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请各地按照苏质技监质发[2005]147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申报。其中2004年江苏名牌产品由于有效期至2006年,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办法
    由各市农林(农业、林牧渔业)局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及申报表的制作、填报和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等内容。根据审查情况,形成推荐意见,每市推荐企业限报10家。最后将推荐企业的汇总名单及所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8月20日前报送我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也可根据苏质技监质发[2005]147号文件精神报各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联系: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025-86263613。

    附件:关于做好2005年江苏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苏农市[2005]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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