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苗木商会会员的函
2005-08-02

有关市、县林业局,各有关苗木企业:
    为了加强我省苗木行业间的合作与交流,促进苗木产业更快更好发展,经省农林厅、省林业局同意,江苏省农产品营销协会将组建苗木商会,首批会员在全省14个苗木生产重点县(市、区)发展。待条件成熟时成立江苏省苗木协会,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会员条件
    凡本省内从事苗木生产、经营和绿化、施工的单位和个人,愿意遵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具备下列条件,可自愿申请加入苗木商会。
    1、个人会员:苗木生产规模100亩以上或绿化施工经营额30万元以上。
    2、单位会员:经营产值1000万元以上。
    3、团体会员:县协会拥有100个以上会员、乡(镇)拥有50个以上会员。
    二、会员权利
    1、享受协会提供的市场信息服务。
    2、享受技术培训、交流考察、苗木展销服务。
    3、协会提供政府有关优惠政策,争取项目资金论证、咨询、申报服务。
    4、维权及其他服务。
    三、会员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
    2、执行国家林业苗木政策,守法经营。
    3、参加协会相关活动,提供协会需要的相关资料和信息。
    四、申报程序
    由单位或个人申请,填写统一的入会申请表格,签章后统一交所在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上报省农产品营销协会,省农产品营销协会确认后,发会员铜牌或证书。
    五、申报要求
    会员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31日,请有关县(市、区)林业局做好发展会员组织和审核推荐工作,并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将表格寄省协会。其他相关地区符合条件愿意参加苗木商会的企业,也可以将表格直接寄省协会。
    省协会联系人:张千里、葛万泉,电话:025?D86263337(传);
    省林技站联系人:徐宏强,电话:025?D86263133。



来源:苏农协〔2005〕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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