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褐稻虱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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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9 |  |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 当前,全省褐稻虱发生非常严重,特别是苏南、沿江等地区特大发生,给水稻生产造成严重威胁。为切实做好褐稻虱防治工作,实现全年农业增产增收,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高度重视褐稻虱防治工作。褐稻虱是水稻主要虫害之一,危害性极强,防治难度较大。据农业部门测报,今年我省褐稻虱迁入虫量较高,属大发生年份。特别是苏南、沿江地区水稻田块虫量高,为害面积大,并呈继续加重发生的趋势。如果防治不及时、措施不到位,将会严惩影响水稻产量,重发田块产量损失将达5成以上。当前正值防治褐稻虱的关键时期,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褐稻虱防治工作作为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关键措施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组织力量开展防治,努力把虫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狠抓监测预报及防治措施的落实。加强监测预报,强化防治措施落实,是控制褐稻虱进一步发生的有效手段。各地要针对不同田块、不同地区发生不平衡性较大的实际,加强虫情监测预报,组织农技人员扩大调查范围,增加调查田块数量,全面掌握褐稻虱发生情况,为正确指导防治提供可靠依据。要加强技术指导,组织广大农民按照技术规程和要求,适时、科学、合理地开展防治工作,切实提高防治质量和控制水平,并保障稻米品质安全。对高虫量田块,要组织立即防治,力争10月初全面防治一遍,确保不漏治一块田。要大力推行统防统治,积极组织防治专业队和机防队,统一药剂、统一方法、统一时间、统一施药,提高防治效果。 三、切实加强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褐稻虱防治工作,是夺取今年水稻丰收的关键环节之一。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督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防治工作。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广泛宣传褐稻虱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及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农民的防治意识。要切实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加强防治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防治效果。农业部门要加强褐稻虱的预测预报,制订相应的防治对策,指导农民正确开展防治。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其他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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