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5年水稻、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
浏览人数:1618 2005-11-18
 

苏农〔2005〕42 号

各有关市、县(市、区)农林(农业)局、财政局:
    为提高我省水稻和国家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效果,加强项目的管理监督,确保良种补贴政策落实到位,省农林厅、财政厅近期将对2005年水稻、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检查的方式和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项目县自查、省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请各县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查工作要求于11月27日前完成,省检查组将于11月底至12月上旬到各市、县进行抽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另行通知。
    二、项目检查的主要内容
    省级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听取项目县良种补贴工作情况汇报,主要包括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政策宣传、项目区落实、配套技术培训、项目进展、存在问题和对进一步做好良种推广补贴工作的有关建议等;二是查看项目档案建设情况,包括图、表、册、卡等档案建设与管理情况,重点查看供种清册、种子来源证明材料及种子质量检测报告等;三是抽查统一供种到户情况,包括供种组织程序、种子质量把关、供应品种、价格、数量等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等,对照项目档案,随机抽查2个乡,每个乡2个村、每村10户,重点检查表、册、卡是否相符、补贴结果村级公示情况;四是检查项目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主要包括财政资金拨付情况、供种企业证账管理、地方配套工作经费落实情况等。
    三、项目检查有关要求
    各项目县要切实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农作物良种推广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 [2004]16号)、《江苏省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办法》、《江苏省水稻良种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有关领导讲话精神及相关文件要求,对照项目实施方案和政府采购合同,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发现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严禁弄虚作假,套取、挤占、截留、挪用良种补贴资金。各项目县自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省、市农业和财政部门,同时认真做好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工作总结。检查组对各县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建立各县项目实施情况档案,作为今后安排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的重要参考依据。
    省农林厅联系人:束林华,电话:025-86263333、86209907(fax),邮箱:cotton@jsagri.gov.cn
    省财政厅联系人:尤兆祥,电话:025-83633155,邮箱:youzhaoxiang@yahoo.com.cn
    附件:1、水稻、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检查考评表;
              2、水稻、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检查情况登记表;
              3、水稻、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检查农户调查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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