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切实做好农业气象服务工作的通知
浏览人数:1798 2005-11-25
 

苏农业[2005]43号

各市、县(市、区)农林(农业、林牧渔业)局、气象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中国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切实做好农业气象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农发[2005]19号)精神,切实转变职能,改进工作方式,进一步加强我省农业部门和气象部门合作,共同做好农业气象服务工作,推进农业和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合作的重要意义
    农业生产与气象密切相关,气象条件好坏直接关系到农业收成和农民收入。气象条件的时空分布、变化规律对农业生产管理、区域开发、耕作制度、防灾减灾等具有十分重要意义。长期以来,我省农业、气象部门密切合作,切实开展农业气象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增强了农业防灾、减灾的主动性。我省地处南北过渡地带,是各种自然灾害发生比较集中的地区。全省各级农业、气象部门及时交流信息,在农作物生长关键时期,针对性开展预测预报,及时提出防灾减灾措施,增强了抗灾主动性,减轻了农民受灾损失。二是增强了农业资源合理利用的主动性。近年来,气候条件发生了变化,给农业生产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通过两部门合作研究,对作物布局、农艺措施等进行了必要的调整,提高了自然资源的利用率。根据我省气候条件对水稻、小麦、棉花等品质的影响,进行了品质区划,促进了农业生产优势主导产业的形成。根据对连年暖冬趋势现象的分析,科学调整了小麦、油菜等越冬作物播栽期,促进了安全越冬。三是增强了病虫害防治的主动性。我省小麦赤霉病、油菜菌核病、水稻纵卷叶螟、褐飞虱等许多重大病虫害发生与气候条件密切相关,通过开展重大病虫害发生情况经常性会商和预测预报工作,系统掌握病虫发生规律,提高了防治措施的针对性,降低了病虫危害损失。四是增强了收获播种季节的主动性。夏收夏种和秋收秋种是我省农业生产的两个关键季节,不仅季节紧,而且受自然条件影响特别大,全省各级农业、气象部门开展了专门性服务。农业部门每两天统计一次,及时掌握收种进度,并根据气象条件,及时提出措施。气象部门实行中短期预报相结合,及时发布收种季节气象信息,引导农民合理安排农事。
    实践证明,加强两部门合作,共同做好农业生产指导和气象服务工作,是切实履行两部门职能的现实需要,是实现农业防灾减灾的重要途径,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对进一步减轻灾害损失、增加农民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进一步加强农业气象服务合作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极端性天气、气候事件增多,我省农业气象灾害呈多发、频发态势,成灾率不断上升,农业气象服务的任务越来越艰巨,必须进一步加强部门合作,拓宽农业气象服务领域,提高服务实效。
    一是建立重大农业气象灾害预警机制。要加快制定农业气象灾害防治预案,根据各地各种常发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对灾害发生科学分等定级,对不同等级的自然灾害制定相应防灾减灾应对措施。要建立健全农情监测点和农业气象监测点,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台风、龙卷风、暴雨、冰雹、连阴雨、湿害、干旱、涝灾、干热风、低温冷害、冻害、倒春寒等我省常发性农业气象灾害的监测,根据灾害预测情况,确定其等级,及时发布预警预报,重大农业灾害性天气发生时,气象部门要及时向农业部门提供灾害发生情况;农业部门根据灾害发生等级、作物长势、病虫害发生等情况,及时制定发布生产管理措施,指导农民搞好抗灾、救灾工作,减轻灾害损失。
    二是拓宽农业气象服务领域。随着农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种植制度日益多元化,作物的种类越来越多,任何季节的气候变化都会对农业生产带来影响。要在搞好传统关键季节农业气象服务的基础上,针对不同作物种类、不同生育时期,开展周年农业气象综合服务。将农业气象服务从传统的大宗农作物延伸到蔬菜、果树以及其他特种经济作物上。根据各种不同农作物生长发育期对气象条件的要求,提供专业化、特色化服务。要充分应用卫星遥感、雷达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农业生产的动态监测,在农业气象灾害预测、农作物面积监测、产量形势分析等领域开展更为广泛的合作。
    三是建立农业气象信息发布平台。根据农业生产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业生态气象条件监测,建立农业气象、农作物生产数据库。建立两部门信息数据共享网络平台,实现农业、气象信息数据实时动态传输,提高农业气象服务的时效性。充分利用已有的简报、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短信等信息平台,联合发布农业气象和农事操作信息,在关键季节,电视天气预报栏目中增加农业生产气象服务专题。利用“农业一线通”、“农技110”、“气象96121”等声讯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农业气象信息服务。
    四是开展农业气象合作研究。根据农业发展的需要,对农业生产上出现的主要气象灾害、气候变化趋势、农业结构调整、病虫害发生与防治等问题开展合作研究,进一步掌握各种气象灾害的发生规律及应对措施。当前,要特别注重农业气象灾害损失评估、水稻低温冷害、暖冬等农业生产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合作研究,着力解决农业生产上的重大问题。要学习借鉴国际农业气象预测预报和防灾减灾的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创新农业气象服务的新途径,不断提高农业气象服务的科技水平。
    三、切实加强合作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省农业、气象部门合作,提高服务质量,各级农业、气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将两部门合作变成正常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工作领导小组。由两部门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业务部门为成员,对合作中的具体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全省各级合作工作的开展。二是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在春播、“三夏”、秋收秋种等关键农时和各种农作物产量形成的关键时期,定期会商,重大灾害24小时内会商,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互相邀请对方相关人员参加各自召开的气象、农情、灾情分析会,如与特殊情况,联合召开气象农情信息会商会。三是推进省、市、县三级联动合作。由省农业、气象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促进各级农业和气象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合作,发挥各自的优势,针对全省各地的区域性天气,开展更为针对性的服务。
    各级农业和气象部门,要按照通知精神,密切配合,加强合作,发挥各自的优势,不断提高农业气象预测分析能力,提高防灾减灾工作水平,共同推进农业气象服务工作,为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江苏省农林厅、江苏省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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