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省农业信息服务工程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
浏览人数:3380 2006-01-17
 

苏农市[2006]4号

各有关市、县(市、区)农林(农业、林牧渔业)局:
      根据《全省农业信息服务工程建设规划(2005-2007年)》建设内容和要求,我厅和省财政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2005年全省农业信息服务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苏农计[2005]173号、苏财农[2005]259号),明确补助资金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在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由省支农专户直接拨付。为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统一技术标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现将《全省农业信息服务工程项目建设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建设质量。项目承担单位可对照标准,根据附件中的评分表自行评分,总分达到80分以上的可提出验收申请。
      联系:省农业信息中心赵霞电话:025-86263613
      附件:1.全省农业信息服务工程项目建设指南
      2.“四电一站”建设评分表
      3.地方特色农业网站建设评分表
      4.“农业一线通”县级语音咨询服务中心建设评分表
      
      附件1:

      全省农业信息服务工程项目建设指南

      根据《全省农业信息服务工程建设规划(2005-2007年)》和2005年项目申报指南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明确目标、统一标准,特制定2005年全省农业信息服务工程项目建设指南。
      一、“四电一站”建设项目
      (一)电视栏目的信息传播
      主办或参与制作农业类电视栏目,传递农产品市场信息、农业科技信息,普及农业科学知识,宣传农业企业和产品等等。每周至少播出一期,有固定播放时段,时长5分钟以上,每周至少重播1次。
      (二)电台节目的信息传播
      主办或参与制作电台农业或农村节目,内容以农产品市场信息、农业科技信息等为主,增强互动交流。每周至少播出一期,有固定播送时段,时长10分钟以上,每周至少重播一次。
      (三)电话热线和语音信息服务
      根据省、市的统一布置,项目县要积极引导农民用好农业信息专家热线或声讯电话,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生产技术、市场信息、农业政策等信息咨询和专家热线服务。有条件的县要按“农业一线通”标准建设。建成自动语音电话系统的要保证全天候正常运行,至少有1名负责资源更新的服务人员(可以和网站信息员同职)。
      (四)电脑(网络)信息服务
      项目县要继续加强农业信息网络建设,充分利用网络(站)来获取信息资源,建立地方信息资源数据库,为电视、电台、电话的信息传播提供资源保障。
      1、更新网站信息。明确1-2名专职人员,承担本级农业信息网站信息采编、分析、发布工作,同时负责上报信息到江苏农业网有关栏目。
      2、开展信息服务。组织和引导“三类市场竞争主体”学网、上网、用网,在中国农业信息网“一站通”栏目、江苏农业商务网等主要农业网站上发布企业或个人信息、产品供求信息等,并做信息服务登记。服务必须达到以下要求:(1)帮助20家农业企业和批发市场上网;(2)帮助15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行业协会上网;(3)帮助200个农民经纪人和种养大户上网。
      3、举办业务培训。负责乡镇信息服务站和农村信息员的业务培训,及时帮助信息员更新知识、掌握技能,使其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农业信息服务的需要。
      (五)乡镇信息服务站建设
      乡镇农技部门要充实信息设备,拓展服务功能,建立信息服务站,门上统一挂牌“××镇农业信息服务站”,要达到“三个一”的标准:
      1、有1-2名专、兼职信息员。负责电脑操作和信息服务。
      2、有一套管理和服务制度(包括建立信息服务台帐)。制度要求置于室内墙壁醒目处;台帐登记内容包括信息员自主发布的信息和为种养大户、农民等服务的信息。
      3、有一套上网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电话及传真机等)。
      不同地区项目县符合“三个一”标准的乡(镇)信息服务站数量占该县乡镇总数的比例须达到以下要求:苏南100%,苏中80%,苏北60%。
      (六)资料展示柜
      项目县的信息服务部门要设置资料展示柜,用以存放以下信息服务资料:
      1、每期电视栏目录像(磁带、光盘或其他)。辅以文字注解,包括每期电视栏目的首播时间、重播时间、节目时长和主要内容。同时保留相关素材资料。
      2、每期电台节目录音(磁带、光盘或其他)。辅以文字注解,包括每期电台节目的首播时间、重播时间和广播脚本。属于互动交流节目的保存听众提问记录。
      3、开展培训的相关资料。保留开展乡镇信息服务站和农村信息员业务培训相关的讲座资料和培训照片等,将其整理成册,加以备注。
      4、信息服务登记簿。主要记录帮助“三类市场竞争主体”上网发布企业、产品展示信息和供求信息的情况,包括企业名称、网站名称和网址、发布的文字和图片原始资料等。
      5、“四电一站”年度工作总结。项目县要对年度开展“四电一站”信息服务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有条件的可制作成多媒体材料。
      二、地方特色农业网建设项目
      (一)网站建设
      1、人员配备:要求至少有2名专职网站内容采编人员,有1名技术维护人员。
      2、软件正版化水平:要求网站用操作系统、数据库等系统软件为正版软件,网站管理系统为自主开发或享有使用权。
      3、网站备案:要求网站在信息产业部ICP/IP地址信息备案管理系统(www.miibeian.gov.cn)有合法备案。
      4、网站性能:要求网站所用服务器为专业服务器,操作系统为网络操作系统,数据库不为个人数据库(如Access),网站为专线接入方式。
      5、安全措施:网站有防火墙、防病毒等安全措施,采编设备也有防病毒措施,确保病毒软件不影响网站的运行。
      (二)网站管理
      1、网站管理规定:网站应有专门的管理规定。
      2、信息发布制度:网站应有相应的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日常发布。
      3、技术维护:网站运行有经费保障,技术人员有一定维护水平,能够保证网站在遇到故障时能及时查清并排除故障。
      4、网站管理机构:网站应有明确的管理责任机构和责任人。
      (三)网站内容
      1、栏目设置:要求网站应具有以下内容的栏目:新闻、生产、技术、供求、品种、企业、文化等。
      2、使用帮助:网站有帮助信息,可帮助用户使用网站信息。
      3、联系信息:有详细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信息;有与用户交流互动空间。
      4、网站标记:有统一的全省地方特色农业网站标记(省统一设计),有能反映网站特色的独立域名。
      (四)网站功能
      1、内容管理系统:有专门的内容管理系统。
      2、文件图片上传:支持文件图片上传。
      3、用户注册:有用户注册功能,可对用户分级管理,不同级别的用户赋予相应的权限。
      4、站内检索:能够进行站内信息检索。
      5、网站统计:有专门的网站统计系统,可以图文方式直观表示网站用户的信息。
      6、数据格式:要求网站数据格式遵照江苏农业网的数据格式标准,便于信息共享和上报江苏农业网和全国信息联播。
      (五)信息更新及评价
      1、已有信息条数:要求网站总信息条数不少于2000条。
      2、图片信息条数:含有图片及专门的图片信息不少于50条。
      3、视频信息条数:供用户下载用的视频信息不少于5条。
      4、平均每日信息更新条数:平均每日信息更新条数不少于3条。
      5、江苏农业网采用情况:每月江苏农业网采用信息不少于10条。
      6、全国信息联播采用情况:农业部全国信息联播采用信息每月不少于1条。
      7、信息准确性:网站发布的信息准确,不失真、失实。
      8、信息时效性:发布信息及时。
      9、信息完整性:网站发布的信息完整、全面,不断章取义。
      三、“农业一线通”建设项目
      (一)硬软件建设
      1、购置硬件。主要为电话语音系统服务器、语音卡、监控计算机、短信猫、人工坐席设备等。
      2、开通满足工作要求的电话中继线路,确保音质。
      3、购置语音合成软件,将文字自动转化成声音。
      4、购置数据库软件,支持信息的语音查询。
      5、办公用房。安排一线通工作用房。
      (二)运行管理
      1、建立一线通工作制度,建立台帐,明确要求,规范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和应用效果。
      2、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保证信息真实、可靠。
      3、确定1-2名专职人员,并根据工作要求,确定兼职人员。
      4、除省财政补助的一线通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外,项目实施单位要有配套经费,保证一线通正常运行。
      5、通过项目实施单位宣传及和电信部门联合宣传,扩大一线通影响和使用效果。同时,要加强典型事例的宣传。
      6、针对不同用户,发放一线通语音咨询服务使用指南。
      (三)服务功能
      1、直接拨号语音查询功能。根据指南,农户可以通过拨打信息的对应号码,得到电话语音应答。如通过拨打“9689622+201102(‘水稻品种南京16号’的对应号码)”,得到‘水稻品种南京16号’的电话语音介绍。
      2、语音咨询服务功能。通过拨打“9689622”,实现人工数据库检索和电话语音应答。
      3、人工咨询服务。对语音数据库中没有的信息,给以当场或事后人工回答。
      4、用户信息发布。农户可通过电话,向语音服务中心上传供求等信息,语音服务中心可将其信息编入语音数据库对外发布,并供其它用户查询。
      5、数据管理功能。能够对信息进行添加、删除、修改等操作;能够定期备份数据库,并能够通过备份恢复系统数据。
      6、数据交换功能。能够从全省通用数据库、其它数据库、网站下载信息,存入本地语音数据库;能够根据通用数据库设计要求,定期上传本地信息;能够选择性地导入、导出部分或全部数据,供其它语音服务中心共享。
      7、统计分析功能。语音服务中心能够对信息咨询内容、来电时段、区域和话费等情况进行统计,统计结果自动生成报表,以供统计分析。省、市管理中心实现对语音服务中心上传报表的汇总统计。
      8、录音记录功能。系统能够以录音的方式记录用户需求。
      9、语音自动合成功能。实现文本到语音的自动合成,同时兼容人工录音等,对语音数据库进行管理。
      10、短信发送。具备向单个、集团用户发送短信的功能。
      11、软件升级功能。软件可以升级,升级后能够与原系统兼容。
      (四)地方特色数据库建设
      地方特色数据库建设要突出地方特色信息,贴近农民、农业企业等用户需求,数量达到4000条。其中:
      1、当前农事信息要不断更新,平均每月更新5条,保证100条以上。
      2、本地农产品市场行情信息不少于50条,每周更新5条。
      3、农村劳务需求、培训信息不少于50条,每月更新1-2次。
      4、农产品供求信息不少于100条,每周更新20条。
      5、农户生活实用信息不少于1000条。
      6、农业实用科技、政策等信息不少于1000条。
      7、其他特色信息。
      (五)市级管理中心建设
      1、购置数据库及监控设备。
      2、负责本市通用信息资源建设,至少1500条(为县级语音咨询服务中心地方特色数据库部分内容)。
      3、具备对县级语音信息服务的统计分析功能。

    附件2:评分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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