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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部《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农业部令49号)和《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大纲》(农业部公告530号)规定,我厅负责对全省市、县两级种子管理机构从事种子检验工作的种子检验员进行业务考核,即日起开始受理考核申请工作。 我省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资格考核工作,由省种子站受理申请并具体实施。考核申请截止时间为2006年5月31日,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以后每年安排一次考核,相关信息每年将在江苏农业网(www.jsagri.gov.cn)上公布,考核试题从农业部建立的题库中提取。 特此公告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