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超级稻品种确认办法(试行)》和《江苏省水稻高产示范方测产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
苏农科[2006]20号
浏览人数:2103 2006-09-29
 

      各市农林(农业)局,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超级稻品种确认办法(试行)》(农办科[2005]39号)和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从今年起,组织开展江苏省超级稻品种审定与确认工作。现制定《江苏省超级稻品种确认办法(试行)》和《江苏省水稻高产示范方测产工作程序(试行)》,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江苏省超级稻品种确认办法(试行)》
      2.《江苏省水稻高产示范方测产工作程序(试行)》

附件1.doc

附件2.doc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 王卉卉(厅科教处)[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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