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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农林(农业、林牧渔业)局: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此法填补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法律空白,为新时期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业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础。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农业部定于10月23-27日开展为期一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周活动。为了配合农业部宣传周活动,经过研究,我们确定了《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实施。 请各地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10月18日前报我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联系人:孙翔,联系电话:025-86263603(可传真),Email:sunx@jsagri.gov.cn。 附件: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周实施方案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周实施方案 为配合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周活动”,深入学习和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结合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苏政办发[2006]103号),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决定开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周活动”。活动方案拟定如下: 一、活动时间:10月23-27日。 二、活动目的: 1.学习、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 3.展示近年来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效; 4.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 三、组织原则:普遍宣传和重点活动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媒体宣传相结合、省厅和地方互动相结合。 四、重要活动: 1.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座谈会。会同省人大农经委召开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座谈会,请各市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新闻媒体参加。重点汇报总结近年来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效,讨论研究各地、各部门贯彻实施工作,部署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工作安排。 2.举办现场咨询、成果展览活动。在南京市举办农业广场活动,开展优质安全农产品展示展销及普法宣传、咨询活动。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介绍农产品安全消费知识,解答消费者疑问;通过实物展示认证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通过展板、电子大屏等形式展示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建设取得的成效。 3.多形式进行公众宣传。在“江苏农业网”、《江苏农产品信息》网刊开辟《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专栏,进行专题宣传,并及时发布全省宣贯情况。在重点农产品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分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简易读本,让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了解法、学习法、遵守法。 4.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开展今年蔬菜农药残留、生猪“瘦肉精”残留第十次例行监测工作,对生产、销售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抽检,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检测结果。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周活动,把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作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形成各级农业部门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广大群众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明确工作职责,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要按照农业部和省厅的统一部署,精心制定本地的宣传周方案,认真组织好、落实好宣传周的有关重点活动。通过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进行法规培训等方式,多角度、多层次地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成效,增强消费者安全消费的信心。 (三)强化部门协调,形成整体合力。各地在宣传周活动中以及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加强与食药、工商、质监、卫生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尽快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良好环境,形成整体合力,推进工作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