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市农林(农业)局、财政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苏农产业办[2006]6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我省农业品种创新步伐,建立适应高效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型农业品种创新体系,提高我省农业种业竞争力,省里从今年起设立农业种质资源基因库建设项目。现将项目计划与经费指标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 农业种质资源基因库建设是深化农业品种更新工程实施的重要举措,是农业品种更新从种质资源的全面引进到重点吸收创新的重大转折,是发展高效农业、调优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保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充分讨论,科学定位,认真修订好种质资源基因库建设规划,明确“十一五”期间年度建设内容、目标任务与详细的资金预算。在基因库项目建设过程中,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配套投入,加大基因库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营造基因库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基因库建设的目标任务 各基因库建设单位要根据规划任务及计划指标,立足于加强品种资源的引进消化及创新,努力改善品种创新条件,进一步明确今年项目的建设重点与考核指标,提高基因库建设单位的品种持续创新水平。项目建设内容要有明确的时间要求及量化的考核指标。 三、严格项目资金管理 (一)规范财政补助资金的用途。对省补项目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单位自筹资金的使用要分类明确,防止交叉。在合同中提出明晰的建设内容与资金使用来源,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农业种质资源的引进、引进资源的消化吸收、试验基地建设、品种创新条件改善、品种开发及高产高效栽培(饲养)模式建立、档案资料建设等方面。同时,要调动各级财政及单位的积极性,加大对基因库建设的投入,全省形成基因库建设的合力。 (二)项目资金的拨付与管理。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江苏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苏财农[2002]14号)和《江苏省农业园区会计核算办法》(苏财农[2002]78号)规定,实行财政报账制管理和会计核算,其中:省级项目按归口管理部门的不同,属于省林业局、省农科院的分别在其计财处报账;其它单位的项目统一在省农林厅计财处报账。在基因库建设规划重新审定及合同签订后,省财政通过支农专户将项目资金拨付各市及省有关(报账)单位。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可逐步核报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90%,其余10%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的跟踪管理,确保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 四、项目实施考核办法 基因库建设项目管理实行滚动发展机制,省里每年对基因库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另行下发),并将考核情况向全省通报并作为下年度安排资金的重要依据。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做好今年项目实施与管理工作,加强档案管理。并请于11月5日将项目合同报省农林厅科教处(省级单位一式5份,常州、泰州三单位一式8份)。 省农林厅科教处联系人:周振兴 王卉卉 025-86263801 省财政厅农财处联系人:顾彩娥 尤兆祥 025-83633158 地址:南京市龙江小区月光广场8号(210036) 附件:1.2006年省级农业种质资源基因库建设项目计划与经费指标 2.2006年省级农业种质资源基因库项目建设合同书(格式) 苏农计[2006]158号.doc 附件2.doc 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