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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农计[2006]159号.doc 附件.doc 各市农林(农业、林牧渔业、林业)局、财政局,常熟市财政局,省有关单位: 现将2006年省农业三项工程项目计划及经费指标随文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2)。为做好省农业三项工程项目实施工作,请认真执行以下要求: 一、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 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管理,项目单位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江苏省省级农业品种、技术、知识更新工程管理办法》和《2006年农业三项工程项目申报说明》(苏农产业办[2006]6号)等文件的要求,组织项目承担单位认真编制项目合同(格式见附件5)。合同建设内容及考核指标要尽量明细,具体说明项目实施的增量部分,补贴的方式与补贴数量,考核指标要量化可行。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要严格根据每个项目的实际情况审核项目合同,并根据项目单位实际情况在省下达的基本指标外增加考核指标。项目合同将作为项目报账、审计的主要依据。 种植业技术集成与推广项目由省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牵头;高效低毒替代农药项目由省植物保护站牵头。牵头单位负责统一制订项目总体实施方案,负责对各项目县的实施指导、督促落实。项目县农林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项目实施要求,配齐相关技术力量,充分发挥乡镇公益性农技推广队伍的作用,加大农作物生产技术集成组装,对重点技术进行科技入户指导,提高农业新技术的推广率与到位率。 二、明确项目实施的目标任务 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明确每个项目的目标任务,明确其对推进高效农业发展的作用和要求。各有关部门及项目承担单位要依托项目的实施,在项目实施区内加快新品种、新技术的集成应用,通过新技术的应用降低项目单位(种苗)生产成本,广泛培植大户,做好示范方(片)建设,定期加强相关技术指导,提高农业新技术的推广率与到位率。 (一)明确项目实施重点与要求。种植业项目实施县要按照技术集成推广的原则,开展新品种展示高产高效示范、超高产攻关栽培试验及高产优质创建活动。力争全省项目区超级稻实施面积达300万亩、专用小麦实施面积80万亩、优质油菜实施面积50万亩、特粮特经实施面积50万亩、高毒农药替代实施面积100万亩。 (二)加强技术攻关与集成创新。针对当地农作物生产技术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关键技术突破点,以高产、优质、高效、生态为发展方向,以节种、节肥、节药、节水、节工等为目标。深入开展关键技术试验研究,组装集成高产高效、优质专用、生态环保的农作物生产集成高效配套技术体系,推动面上农作物生产稳步发展。 (三)以建设新技术示范和培育科技示范户为载体,带动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种植业技术推广要广泛建立示范方、示范点,做到县有千亩片,乡镇有百亩示范方、村有示范点(户),带动农户应用新技术。示范点建设要注重实效,让农户看得明白,做得实在,示范点要比面上增产效果显著。对农业新技术推广可实行物化技术推广补贴,促进关键技术推广到位,确保技术应用成功。 (四)建立项目实施责任机制。各项目单位的行政负责人与项目实施总牵头单位签订项目实施责任状,项目实施单位要采取技术人员分片包干、联系到户的方式,明确技术推广、咨询内容与考核要求,增强专家进村挂户指导责任。 三、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 省农业三项工程经费实行省财政拨款与项目单位自筹相结合的办法。企业单位承担的项目自筹资金与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按2:1配套。地方财政也要有计划地安排资金支持农业三项工程项目的实施。 除种植业技术推广项目外,省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新品种、新技术的种苗补助。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省里的文件要求制定具体补贴办法和补助标准。对科研教学单位承担的项目,要明确到苏北建立项目实施基地,在合同中明确基地的建设任务与用途。由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地同级财政部门按《江苏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苏财农[2002]14号)规定进行报账管理(省级项目报账管理部门除省农科院、省林业局项目分别为省农科院、省林业局财务处外,其余项目均为省农林厅计财处)。 为方便项目报账管理,项目承担单位须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园区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苏财农[2002]78号)规定,负责整个项目会计核算,并确保专款专用。否则,不得通过项目中期检查和完工验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变更项目实施内容、调整经费支出预算的,须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正式申请,经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核准,报省农林厅、省财政厅批复后方可变更。 为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项目合同签定和验收程序继续实行属地化管理。省级项目在省农林厅、省财政厅与项目单位签定项目合同后,由省财政拨付90%资金至有关省级报账管理部门,余下10%待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拨付。市县项目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市财政部门与项目单位签订项目合同并报省农林厅备案审核后,由省财政厅将项目财政资金全部拨付所在地省辖市财政局。种植业项目由牵头单位与省农林厅、财政厅签订合同,项目县与牵头单位签订合同。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要及时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展,加强项目的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上报省农林厅、财政厅。 四、加强项目的检查、考核与宣传工作 为督促检查项目执行和资金的使用情况,省里将每年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项目,将停止资金资助,对严重违反三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及三项工程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项目,除追回已拨资金外,还将取消以后年度的项目申报资格。项目承担单位要注意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资料的积累,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总结和执行效果的宣传,提高项目的示范效果。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省农林厅科教处、省财政厅农业处联系,并同时报省农业三项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做好项目实施中的每一项工作。市县项目,请各市农业、财政部门在11月10日前与有关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好项目合同,并将签订好的项目合同一式两份报省农林厅科教处备案;省级项目在11月10日前完成项目合同的签订工作(一式五份)。在报送合同文本时,请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务必督促项目单位在农业三项工程网站上填报电子版合同(使用项目申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 省农林厅联系人:周振兴、黄挺,联系电话:025-86263801、86263714; 省财政厅联系人:顾彩娥、尤兆祥,联系电话:025-83633155。 省农业三项工程网站地址:http://www.sxgc.jsagri.cn 附件:1.2006年省农业三项工程项目经费指标分配表 2.2006年省农业三项工程项目计划表 3.2006年农业三项工程种植业项目二级合同书(格式) 4.江苏省农业三项工程项目合同书(格式) (附件下载:http://www.jsagri.gov.cn或http://www.sxgc.jsagri.cn) 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