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林(农业、林牧渔业)局:
为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厅下达的农业项目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安全,充分发挥农业项目建设对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作用,切实提高投资效益,按照全省农林工作会议精神和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的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07年江苏省农林厅农业项目督查,现将2007年我厅农业项目督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督查范围
2007年农业项目督查主要督查05、06年两年农业部下达我省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支农专项,省级财政预算内项目和农重资金项目。重点是督查省级财政支农专项。
二、督查依据
1、《农业部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江苏省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江苏省农业科技示范园区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江苏省省级农业品种、技术、知识更新工程管理办法》、《江苏省省级农业品种、技术更新工程项目验收鉴定办法》及《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
2、省农林厅关于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投资计划及项目实施合同书。
三、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集中督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我厅计划在05、06两年内由我厅和财政厅联合下达的项目中,抽查5个省级外向型农业项目、5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5个三项工程项目、4个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5个测土配方施肥项目、以及在农业部下达的项目中抽查10个国家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对这些抽查的项目拟于今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组织两次集中督查,除此之外,年内还将对我厅下达的所有农业项目,根据情况有侧重的组织进行不定期抽查。
四、督查内容
(一)项目计划执行情况。项目实施是否严格执行投资计划、批复文件和农业项目实施合同书,有无擅自更改项目实施内容、项目性质、实施标准、实施规模和实施地点等问题。
(二)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包括资金到位情况(中央、省级、地方配套及自筹);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计划和合同要求,有无挤占、挪用现象;是否建立专帐。
(三)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实施进度、项目质量、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及运行情况。
(四)项目管理情况。是否按基建程序和项目计划合同要求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四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情况等。
(五)项目档案资料。项目档案是否按要求整理归档,所提供的资料是否完整、真实。
五、督查人员组成
督查由省农林厅农业项目督查领导小组组织厅纪检、审计、计财等三部门及相关业务处室人员,会同省财政厅农业处联合组成督查组,开展农业项目督查工作。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