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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7年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的通知 各市农林(农业、林牧渔业)局、省各有关单位: 2007年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已开始申报,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除《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第四条规定外,近年来部、省级组织实施的科技入户、测土配方施肥、跨越计划、保护性耕作等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也可列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材料 1、《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全套材料(包括申报书及相应附件)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并以申报书首页做为材料封面(纸质)。除完成人、鉴定委员签字等外,一律用A4纸打印。另附《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书》22份。申报书中完成人和完成单位部分只需要将简表放入。 2、鉴定证书和应用证明必须是原件,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分开完成。如果所推广技术项目已通过验收的,则 “成果鉴定证书”可用项目验收证书(原件)代替。申报奖励的成果名称与项目合同、鉴定(验收)证书要一致,申报书中项目完成人、完成单位的顺序须与鉴定证书或验收证书中顺序一致。 3、除纸质材料外,同时上报申报材料数据软盘1份(或发送电子邮件)。申报数据采集系统及《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书》格式等有关报奖材料从“农业科教信息网”(http://www.stee.agri.gov.cn)的“重要通知”一栏下载。 三、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2007年5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省农林厅科教处,过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韩 梅 联系电话:(025)86263802 电子信箱:hanmei@jsagri.gov.cn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