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中国农业银行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通知
苏农市[2007]31号
浏览人数:1613 2007-07-24
 

各市农林(农业、林牧渔业、畜牧水产)局、农业银行各市分行和省分行营业部:
        为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促进现代农业建设,近日,农业部与中国农业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通知》(农市发[2007]18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与中国农业银行共同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见附件2)。现将《通知》和《协议》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工作。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农产品市场体系的中心,是农产品流通的关键环节。通过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支持,能有效促进批发市场改善基础设施、增强服务功能、实现改造升级。各市农林部门和农业银行要站在服务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切实重视这项工作,加强领导,明确专人,发挥各自优势,强化协调配合,力争尽快取得实效。
        二、明确支持重点。根据《通知》和《协议》精神,“十一五”期间,农业银行支持的重点对象是符合条件的农业部定点农产品批发市场,支持的重点环节是“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拓展5520工程”(我省26家农业部定点市场名单见附件3)。各市农林部门和各市农业银行要按照《协议》规定的基本贷款条件,好中选优地共同确定一批拟重点扶持的批发市场。
        三、及时报送有关材料。请各市农林部门和各市农业银行认真填写《拟重点扶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经共同审核、盖章后,以市为单位,于7月28日前分别报省农林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和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小企业业务部,我们将择优向农业部和农业银行总行进行推荐。
        联系人:省农林厅,许卫健,电话:025-86263618(可传真),电子信箱:xwj@jsagri.gov.cn;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何伟,电话025-84571580,电子信箱:whaleh@gmail.com。
        附件:1.农业部、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通知.doc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与中国农业银行共同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合作框架协议.doc
                    3.江苏省农业部定点市场名单.xls
                    4.拟重点扶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基本情况统计表.xls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责任编辑: 许卫健[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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