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厉行节约支援灾区抗震救灾的通知
浏览人数:931 2008-05-28
 

苏农计[2008]61

厅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厉行节约支援地震灾区抗震救灾的通知》要求,经研究,从即日起全厅开展厉行节约,节约公用经费开支,大力支援地震灾区抗震救灾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少公用经费支出

  (一)精简各类会议。大力压缩会议,可开可不开的不开;可合并召开的,尽量合并召开;可在小范围召开的,不召开全省性大会。具备条件召开视频会议的,可直接开到基层,避免层层开会,层层传达。必须召开的会议尽量压缩会期和与会人员,提高会议质量,减少会议经费支出。

  (二)严格执行接待和差旅工作规定。厅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办发[2006]33号),切实加强对公务接待、差旅等工作的管理,大力压缩接待、差旅经费支出。严肃接待纪律,简化接待程序,减少陪同人员。规范因公外出工作,不得用公款相互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下级送礼和宴请。

  (三)压减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支出。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厅各处室及直属单位今年公用经费预算一律压减5%,连同年终各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节余资金,用于省里支援地震灾区抗震救灾。

  二、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

  暂停办理所有出国(境)访问、业务考察和培训活动。对已经办理审批或护照、签证手续但尚未成行的团组要严格控制重新报批。严禁公务团组从因私渠道办理出国(境)手续。厅计财务处要严格控制出国经费支出,从严审批出国用汇。

  三、严格控制公车使用支出

  严格控制更新或购置新车,不得利用往年结余资金和收入擅自支付公车购买支出,财政安排的购车经费预算暂停执行。从严控制公务用车、业务用车定额,各单位车辆编制定额不作增加调整。现有车辆报废且用车矛盾较为突出的单位,经核准可采取社会化途径,通过市场租赁等办法解决。要从严控制公务用车使用,加强单车使用成本核算,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费用支出。

厅计财处要会同厅纪检监察室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江苏省农林厅办公室             20085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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