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稻生产有关工作的通知
浏览人数:1029 2008-06-23
 

各市农林(农业)局:

稻米是我省城乡居民的主要口粮,水稻是我省粮食安全的重中之重。稳定发展水稻生产,保证大米市场供应,事关全省粮食安全的大局,事关经济社会稳定,意义重大。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省各地突出水稻生产,实现粮食连续四年增产,保证了全省粮食安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但是,稻谷生产和市场形势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情况,国际市场大米紧缺,价格大幅上涨,可能会引发国内大米涨价预期,影响市场稳定;受农资价格大幅上涨等因素影响,生产成本增加较快,水稻种植比较效益不高,农民种植积极性受到不利影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重大病虫害危害加重,对水稻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影响。对此,各地要高度重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水稻生产,确保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稻谷生产保证市场供应的通知》(国办发[2008]15)和省领导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稳定生产规模,确保水稻面积3000万亩以上

确保全省水稻种植面积3000万亩以上是城乡居民口粮稳定供应的重要保障,是确保全省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省里根据各地生产实际,制定水稻生产指导性计划(附件)。各地要高度重视,把稳定水稻布局作为确保粮食安全的长久之计,按照粮食生产优势区域分布,认真安排水稻布局,科学制定水稻产业发展长期规划,把水稻面积任务落实到具体的镇、村,落实到具体田块。要加强粮食生产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确保水稻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等重大政策及时足额补贴到户,充分调动农民种植积极性,稳定水稻生产。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出台扶持水稻生产的政策措施,更好地促进水稻生产。

二、转变生产方式,加快推进高产技术普及化

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从事水稻生产的劳动力大多以老人和妇女为主,新技术应用能力下降。要针对实际,切实转变生产方式,大力开展水稻高产增效创建活动,把小面积高产超高产的典型变成大面积平衡增产的现实,推进水稻高产技术普及化。加快培育以统一品种、统一插秧、统一病虫防治、统一肥水管理、统一收获为主要内容的五统一专业化服务组织,探索家庭承包经营条件下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的新途径。要通过专业化服务,切实有效控制直播稻等不利于产量潜力发挥的种植方式。要严格按照五统一的要求,认真抓好水稻高产增效创建的省级24个万亩示范区和300个千亩展示片落实。同时,各地要按照水稻高产技术普及化要求,层层开展高产增效创建活动,加快推进生产方式转变,提高水稻综合生产能力。

三、加强生产指导,提升水稻产业发展水平

水稻是我省的传统优势产业,要适应当前生产发展的新形势,用现代农业的产业发展理念,加强水稻生产科技创新,加强优质稻米产业化,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一是加强水稻生产科技创新。加快新品种培育更新,要在稳定提高产量潜力的基础上,突出综合品质和病虫抗性提高,加快区域适宜主导品种推广,提高品种应用水平。围绕全省水稻单产过600公斤目标,加强良种良法配套,创造更多的高产更高产典型,充分发挥水稻生产的科技潜力。二是加强水稻抗灾能力建设。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水稻主产区特别是近年来自然灾害影响严重的地区要高标准建好排灌系统,加强抗灾救灾物资储备,增强水稻高产稳产能力。三是加强产业化生产基地建设。围绕水稻优势区域建设,积极引导稻米加工龙头企业参与,建设一批规模集中连片、生产能力强、稻米品质优的产业化生产基地。以优质生产基地建设为依托,创建一批稻米知名品牌。当前正是水稻栽插的关键季节,各地要立足当前,加强指导,一着不让地抓好水稻生产各项措施,提高栽插质量,抓好重大病虫害防治,力争今年水稻生产取得好收成。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水稻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地要高度重视水稻生产,把抓好水稻生产摆在农业生产的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对涉及水稻生产的水源调度、农资供应等关键问题要加强协调,确保水稻生产需要。要加强目标考核,水稻面积落实、水稻高产技术普及化、重大技术推广、重大病虫害防治等要进行任务分解、责任到人,对水稻面积落实到位、高产增效创建成效显著的要给予奖励。要加强水稻技术指导,配备专门的指导人员,培养水稻生产技术指导专家,在水稻生产的关键时期,要组织技术人员加强指导,确保关键田管措施落实到位。要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扶持,在水稻生产科技创新、技术推广、专业化服务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附件:2008年全省水稻生产指导性计划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

2008年全省水稻生产指导性计划

市别

水稻面积指标(万亩)

总产(亿斤)

全省合计

3300

350

南京

150

15.8

苏州

135

14.7

无锡

100

10.7

常州

130

15.1

镇江

135

14.1

苏南小计

650

70.4

南通

275

31.4

泰州

300

33.3

扬州

305

30.2

苏中小计

880

94.9

盐城

490

54.2

连云港

285

29.5

淮安

415

42.9

宿迁

300

29.3

徐州

280

28.0

苏北小计

1770

184.7

 

 
来源: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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