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农计[2008]133号
苏财农[2008]165号
苏南五市农林局、财政局:
为鼓励和引导农民适度恢复绿肥种植,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和耕地产出能力,促进环太湖流域农田化肥投入的减量化,决定今年我省扩大对冬闲田等种植冬绿肥以奖代补规模。现就2008年绿肥种植补贴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拟申报项目县(市、区)冬闲田相对较多,农民有种植冬绿肥积极性;
2、拟申报项目县(市、区)政府领导重视,保障补贴项目顺利实施。
二、申报面积
今年省确定绿肥种植以奖代补规模20万亩。原则上南京市、苏州市申报补贴面积不超过5万亩,无锡市、镇江市、常州市申报补贴面积不超过3.5万亩。项目实施可相对集中,也可在几个县(市、区)分别实施。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亩60元。一是用种补助,主要用于农民购买绿肥种子,适宜的绿肥种类有紫云英(红花草)、黄花苜蓿、紫花苜蓿、苕子、箭舌豌豆、田菁及其它豆科作物(含肥饲结合、肥菜兼用的经济绿肥)等,每亩用种补助约40元;二是根瘤菌剂补助,主要用于农民种植绿肥购买根瘤菌、促进绿肥生长的磷源等方面的物资补助,每亩补助约10元;三是种植补助,用于农民种植绿肥中的开沟排水、翻压掩埋等劳务补助,每亩补助约10元。
四、申报要求
各有关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绿肥种植作为耕地质量建设、提高耕地产出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尽快调查了解所辖县(市、区)农民种植绿肥的意向,积极引导农民适度恢复种植绿肥。各市农林局于8月30日前,与同级财政部门联合将申报的项目县名单及拟实施面积上报省农林厅、省财政厅。
省农林厅联系人:殷广德 潘国良 陈华
联系电话:025-86263734 电子信箱:yingd@jsagri.gov.cn
二〇〇八年八月五日
江苏省农林厅办公室 2008年8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