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农业[2008]40号
各有关市、县(市、区)农林(农业)局、财政局,省农垦集团,有关供种企业:
江苏省2008年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所需的小麦良种及供种企业,已委托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于2008年8月19日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公开采购,政府采购成交结果于8月20日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和江苏农业网进行了公示,于8月27日公示期满。为明确供种企业和项目县农业、财政部门在统一供种工作中的职责与任务,规范统一供种工作程序,提高统一供种和服务质量,请各有关市、县(市、区)认真做好政府采购合同签约及统一供种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今年全省不组织召开小麦良种补贴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约大会,政府采购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请各项目县(市、区)农林(农业)局、财政局(甲方)共同与成交供种企业(乙方)签订“江苏省2008年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一式6份),并于9月5日前送交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见证方),经见证方盖章后方能生效,其中3份分别报送省农林厅、省财政厅、省政府采购中心备案(统一交省政府采购中心)。不及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县和供种企业,将暂缓拨付项目补贴资金。
政府采购合同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格式(见附件)签订,用A4纸打印,送交见证方盖章前有关供种企业必须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补贴面积10万亩以下的3万元,10-30万亩的6万元,30万亩以上的9万元)。各项目县补贴品种、补贴面积、成交企业、成交价格等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江苏农业网“江苏省2008年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政府采购结果公示”。
二、规范开展统一供种
各项目县要切实加强统一供种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良种补贴政策落实到农户。要制定供种计划,并监督供种企业依据供种清册供种到户。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确定的供种价格,不得以任何形式随意加价或变相加价,确保到户财政补贴每亩不低于10元。项目县农业部门和供种企业在供种前要对种子质量进行逐批抽检,要严把种子质量关。特别是针对今年小麦种子生产受灾、芽率偏低的实际情况,各地要加强秋播技术指导,确保统一供种和秋播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供种监督检查
各项目县要加强对统一供种的监督检查,及时组织做好村级公示,公布各级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发现违规现象或群众举报要及时查处。各市农林(业)和财政主管部门要联合组织项目落实情况检查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省。省农林厅和省财政厅将进行抽查,一旦发现违规操作,经查实后将严肃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农林厅作栽站,束林华,025-86263333
省财政厅农业处,顾彩娥、尤兆祥,025-83633155
省政府采购中心,魏平洲,025-83633064
附件:江苏省2008年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0080820.doc;
江苏省2008年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成效结果20080819.xls
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