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可以弃耕承包地吗?
浏览人数:962 2006-06-20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土地使用人负有对标的物的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义务。拥有使用权的人在行使权利时,不得破坏土地,不得进行综合式使用和收益,也不得弃管、弃用。此外《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法》等也规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应当保养土地,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增加使用有机肥料,提高地力,防止土地污染、破坏和地力衰退,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因此,农民不可以弃耕承包地。
责任编辑: 艾迪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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