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农村的[一事一意]收费的标准是以什么依据来收取的呢?
浏览人数:761 2007-06-22
 
        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依据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对村级范围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的意见》(苏政办发[2001]29号)和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统一规定的农村劳动积累工义务工并实行一事一议筹劳的通知》(苏政办发[2004]4号)。其中,一事一议筹资苏中、苏北地区每人每年20元,苏南等经济发达地区每人每年25元;一事一议筹劳每劳每年最高不超过8个工日,以资代劳工价苏南地区每个工日不超过12元,苏中地区每个工日不超过10元,苏北地区每个工日不超过8元。
 
来源:江苏农业网在线咨询栏目

责任编辑: 邓磊[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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