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批准文件) 项目类型:前审后批 审批内容: 1.转基因生物的特性 2.标识内容 3.标注部位 4.转基因生物入境信息 法律依据: 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2.《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2002年农业部令第10号颁布,2004年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3.农业部第349号公告(2004年颁布) 办事条件:1.申请人应为境内公司 2.需报送以下材料: ①《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申请表》(电子版) ②标签式样或其他说明文件(电子版) ③标识说明(如标识大小、尺寸比例、颜色、在产品 包装上的部位、牢固度、附着力等)(电子版) ④运输过程中标识使用说明(电子版) ⑤农业部颁发的境外贸易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进口]和相关批准文件(均为复印扫描件) ⑥其他相关批准文件(如品种审定证书、农药登记证、肥料登记证、新兽药证书及其生产许可证书和经营证书,均为复印扫描件) ⑦申请人应当在报检后30日内,向农业部报送《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境信息反馈表》,并于有效期后30日内将未使用的进口标识退回农业部 办理程序:1.身份认证。申请人据实填写《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到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申领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 2.递交申请。取得数字证书的申请人,通过网上申请系统在线提交《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如申请人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进口]》正在申请中,则应在申请表的“安全证书编号”栏注明提交申请的时间。 3.网上初审。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对网上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线通知申请人初审结果。 4.项目评审。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5.办理批件。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审查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报经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6.发送批件。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在线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并发送批件。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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