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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从四个方面确保良种补贴规项目范实施:一是实行目标考核责任制。我厅与各项目示范县签订了责任状,各项目县也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目标考核管理。二是实行补贴资金报账制。项目县财政部门在供种前预拨50~70%项目资金给供种企业,剩余资金待供种企业供种结束后凭供种清册和销售发票等报账材料结算拨款。三是实行村级公示制。供种补贴结束后,要求所有项目区以村为单位实行“四公开”,将补贴金额、补贴农户、补贴数量、供种价格等进行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实行督查制。供种结束后,我厅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实施县进行全面检查和不定期、不通知抽查,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规范行为及时查处并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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