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防指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稳定家禽生产 维护市场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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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15 |  |
11月9日,江苏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坚持两手抓,一手抓禽流感防治不动摇,一手抓禽业发展不松懈。通知要求各地千方百计稳定家禽生产,切实维护禽类产品市场流通秩序。通知要求,一要加强生产环节质量安全控制,对家禽散养户实行圈养,禁止散养和放牧,严禁鸡、鸭、鹅等家禽混养,避免家禽与野生禽鸟接触;对中小养禽场(户)严格监管,按程序免疫、检疫、消毒和监测;对规模养禽场,特别是水禽饲养要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控制家禽、饲养人员、物品用具的流动。二要加强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家禽批发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建立科学的消毒制度,严格执行检疫规范;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设立疫病监测室或配备检疫检验人员,把好市场准入关口,禽类及其产品必须凭动物检疫合格证进场交易,严禁无证和病死禽及其产品流入市场,对病死禽的处理严格按照农业部《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建立例行监测制度,加大对禽类及其产品的质量监测频次和力度。三要加强产销衔接工作力度,积极引导和扶持重点龙头企业,特别是禽类及其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扩大冷冻、仓储等设施,提高企业购销能力,认真履行订单合同约定,扩大对养殖户的活禽收购,有效解决卖禽难等问题;鼓励和支持禽类产品加工企业,扩大初加工、深加工产品能力,增加加工产品市场供应量,保证禽类及其产品市场稳定。 通知强调指出,各地要保证省内流通渠道通畅,确保经检疫检验合格的家禽及其产品正常交易;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欺行霸市等扰乱市场的行为;及时收集和发布商品供求与价格信息,合理调度,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和流通秩序。以此建立规范、安全、有效的产销机制,稳定家禽生产,维护市场流通,确保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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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
作者:张宗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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