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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兽药管理制度的完善,保障动物用药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依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2005年6月份,我厅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执业兽医制度试点工作。 为保证试点工作的有序进行,省农林厅制定了《执业兽医试点工作方案》、《执业兽医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和《动物诊疗处方及处方行为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并以苏农牧[2005]14号文下发。各地根据文件要求,于7月份完成了执业兽医试点单位的选定工作。各试点地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展板、公告等载体向社会公布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条件,广泛宣传实行执业兽医管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让乡镇畜牧兽医站、畜牧养殖企业、经营企业以及各类兽医诊疗所等单位的兽医技术人员知晓政策,积极响应和参与改革。8-9月份,全省以市为单位组织对试点地区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培训,认真学习试点工作所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专业技术知识等,为保证培训质量,省里下发了培训考试指南。9月17日,在全省各试点地区统一组织进行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全省14个试点单位共设考场82个,有3082人参加了统一考试,其中执业兽医师690名,执业助理兽医师2392名。经考核,423人获得执业兽医师资格,1700人获得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12月份厅下发了《关于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的通知》(苏农牧[2005]44号),对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证书号码进行了公布,统一颁发了《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我省实施执业兽医制度试点工作,在各级主管部门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圆满成功。今年,我们将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使50%以上县(市、区)实施执业兽医制度,按照“一年试点,三年完成”的要求,2007年将在全省全面实施执业兽医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