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苏动卫监[2006]09号
浏览人数:2536 2006-09-18
 

各市兽医(动物)卫生监督所:

    根据《江苏省执业兽医试点推进工作方案》要求,我省执业兽医试点报名、培训工作已基本结束,鉴于今年扩大试点范围,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量加大,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江苏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时间统一为2006年10月15日上午9:00—11:00

    二、考场设置

    全省统一实行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分考场考试,一人一座,每个考场考试人数30人,不满30人的可并到其中一个考场,再平均分设;每个考场要备有考生花名册,要与座位号顺序一一对应(花名册格式、内容以报名表为例)。为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考点要明确负责人,负责组织安排考点的有关工作,并以市为单位将考点、考场的安排情况、考点负责人名单(详见附表)于9月22日之前传真至我所。

    三、准考证

    以市为单位制作准考证,准考证上应注明考点和考场名称、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及贴有考生免冠照片。考生一律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考试。

    四、监考人员

    各市要选派责任心强,有经验的同志作为监考及考务人员,每个考场配有2名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应从非试点单位抽调,各考点的监考及考务人员在考试前50分钟集中参加由各考点负责人组织召开的考务会议,明确考场纪律和考试要求。

    特此通知。

 

    附表:江苏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场安排表

 

 

〇〇六年九月十一

 
来源:江苏省兽医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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