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要求的通知
浏览人数:3167 2007-06-26
 

各市兽医(动物)卫生监督所:

    为确保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各市考点、考场的安排情况,现将全省统一考试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巡考人员安排

    据统计,2007年全省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人员达8382人,共设考点52个,考场276个。由于参考人员及考点、考场较多,每个考点由省统一调配2名巡考人员,每市除省里安排1-2名巡考人员外,其余人员请各市调遣,具体安排附后。市本级调遣人员不足的,可从县(市)级兽医卫生监督所抽调,请各市将派出的巡考人员名单(详见附表)务必于本月27日前传真至省所。

    巡考人员统一于6月29日下午2:00前到达指定市兽医卫生监督所报到,由省派巡考人员负责组织召开考务会议,明确考场纪律,分配考卷及各考点巡考人员。

    二、关于考务工作要求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任务,考试工作由省统一安排,但具体考务工作由各市负责。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选派责任心强的同志参加巡考、监考,负责考场安排,考生组织及考试纪律。确保试卷保密、安全,试卷须在开考前10分钟拆封,考试结束后清点试卷,各考场试卷的排列顺序与该考场考生花名册顺序一致,填写考务日志,并密封考卷,由监考人员签封,所在地兽医卫生监督所加封印签,最后由巡考人员签字。考卷带回后确保封签完整。

    特此通知。

 

附件:各市巡考人员调遣安排及名单报送表式样.xls

 

 

 

 

 

 

〇〇七年六月二十六

 

 

 
来源:江苏省兽医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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