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动物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
浏览人数:1825 2007-07-12
 

各市农林(农业、林牧渔业、畜牧兽医)局:

    7月份以来,我省部分地区出现强降雨过程,局部地区出现严重洪涝灾害,给畜牧业生产造成了较大损失,给动物防疫工作带来很大隐患。为做好当前动物防疫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防当前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

    洪灾尤其是洪灾后出现的高温高湿天气,极易引起动物疫病。动物疫病一旦发生,将可能进一步抬升当前居高不下的畜产品价格,而且,将会严重挫伤刚刚激发起来的农民养殖积极性,此外,也将影响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因此,各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做好抗灾自救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要在继续抓紧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同时,突出加强以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链球菌病为主的“猪高热病”防控工作,为保障畜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畜产品的市场稳定供应和人民生命健康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强化措施,狠抓关键,确保动物防疫工作落到实处

    各地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关键措施落实,确保做到六个到位:

    一是开展强化免疫行动,确保免疫到位。洪水灾害极易造成多种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各地要全面加强猪蓝耳病、链球菌病、猪瘟等“猪高热病”的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免疫密度及抗体滴度不达标的必须迅速补免,确保免疫到位。在当前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疫苗不能满足供应的情况下,要首先做好母猪及仔猪的免疫工作,待疫苗供应趋于正常后,要加大老疫区及周边地区所有生猪的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确保免疫质量(从7月16日起,高致病性蓝耳病免疫进度实行周报制度,每周一9:00前将上周免疫进度情况上报省畜牧兽医总站兽医科)。在洪灾区,尤其是炭疽老疫区,要立即紧急接种炭疽芽孢苗;在血吸虫老疫区,要加强易感畜的放牧管理,加强疫情监测,严防疫情发生。

    二是加大检疫监管力度,确保监督执法到位。当前检疫监督工作的重点是把好产地检疫、市场监督检查、收购屠宰检疫和流通监管四道关口。严禁无检疫合格证、无免疫耳标的牲畜上市,严禁屠宰经营染疫或被淹死、压死的畜禽,对违章经营和调运者,要严肃查处。对洪灾地区病死、溺死动物要组织排查,集中打捞,并进行深埋等无害化处理,避免环境污染。

    三是开展集中消毒行动,确保消毒措施到位。各地,尤其是洪灾区,要落实消毒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卫生大消毒行动。在指导养殖场户及时做好排污、清场工作的同时,要突出加强过水区内畜禽养殖、经营场所的消毒工作,同时要强化动物饮水消毒。净化环境,杀灭病原,清除隐患。

    四是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果断处置疫情。各地动物防疫部门要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工作,加大灾区动物疫情监测的密度和监测频率,重点做好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和一些可能复发疫病的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当前各地要加强疫情巡查制度,及时掌握灾后疫情动态,发现疫情要及时组织诊断,并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果断处理,防止疫情蔓延。

    五是加强防疫物资的储备和管理,确保应急准备到位。为保证洪涝期间动物防疫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地要加强紧急防疫救灾物资的储备和管理,组织好动物防疫急需物资、药品的储备供应。

    六是加强技术指导,确保饲养管理到位。高温高湿天气,病原微生物极易孳生繁殖,各地要加强业务指导,指导养殖户加强畜禽舍通风、降湿、日常消毒等措施,尽力改善饲养环境。适当调整饲料配方,增喂青绿、多汁饲草,适当添加维生素C等抗热应激添加剂。同时,要严防饲料霉变,严禁饲喂霉变饲料。

    以上通知,希即遵照执行。

 

江苏省农林厅

〇〇七年七月十一日

 

 
来源:江苏省畜牧兽医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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