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明有关检疫证明作废的函
苏动卫监便字[2007]10号
浏览人数:1803 2007-08-01
 

各市兽医(动物)卫生监督所:

    徐州新沂市于2007年7月25日遗失了已盖有新沂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印章的《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各一本,其检疫证编号为020576926-020576950,消毒证编号为033540926-033540950。现函告上述号段的检疫证明作废。请各市通告辖区内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如有发现请即与徐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联系电话:0516-85752208。

    特此函告。

 

〇〇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来源:江苏省兽医卫生监督所

责任编辑: 朱智[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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