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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做好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和案卷质量,创新执法理念,推行阳光执法。7月26日和27日,在省农林厅法规处的大力支持和安排下,苏州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各市、区执法大队长,赴南京、常州两市学习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经验和案卷制作。 近年来,南京市安排专项经费400多万元,用于执法基础设施建设。市和区、县统一配置了9辆执法专用车,形成了市支队—县大队—乡镇信息员—村义务监管员的执法体系。打造农业投诉举报网络,启动农业执法“双走进行动”,创建“放心农资消费镇”活动等好的做法,对苏州很有启发。常州市推行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案件督办,强化台帐管理,强化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强化媒体宣传和社会参与的经验,对苏州也有借鉴意义。活动中还学习了南京、常州两市农业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对立案调查、询问笔录、证据收集、行政处罚等进行了交流,为提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提高案卷的质量起到了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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