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深化“禁甲”工作全面展开
2008-05-20

为巩固去年以来“禁甲”成果,防止反弹,彻底杜绝甲胺磷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切实依法履行监管职责,58日,南通市农业局及时召开各县(市)区农林(经)局分管局长、执法大队长和法规科长会议,全面贯彻落实省厅“禁甲”会议精神,并与各县(市)区农林(经)局分管局长签订“禁甲”工作责任状,将该项工作落到实处,责任落实到单位、到人,并将“禁甲”工作列入全局对各县(市)区农林(经)局全年目标管理考核中去,实行一票否决制。

会后,各县(市)区农林(经)局积极行动,及时向分管农业的政府领导汇报了市局会议精神。各县(市)区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其辖区的“禁甲”工作,将该项工作作为其政府今后重点工作之一来抓。其中,如皋市人民政府和如东县人民政府分别与其辖区各镇人民政府签订了“禁甲”工作责任状,将该项工作全面落实到各镇,加大了该项工作力度。近期,市农业局还将组织执法人员对各县(市)区开展全面执法检查和督查,确保该项工作不留死角。



来源:南通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责任编辑: 孙任洁[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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