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县被列为农业部2008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单位
2008-05-21

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开展2008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0817)。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中央1号文件关于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启动实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工程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促进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决定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县(市、区)建设活动。并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了31个县(市、区)为2008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单位。我省高淳县被列为示范单位。

高淳县农林局作为示范县的具体实施单位,示范模式和内容主要是总结推广“农资放心消费镇”建设经验,重点从农资流通、市场监管、科学使用三个环节开展示范工作,流通环节以农资农技“双连锁”为重点,监管环节以日常监管体系、投诉举报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使用环节以农业执法进乡村和大户维权服务活动为重点。



来源:厅政策法规处


责任编辑: 孙任洁[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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