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贯彻农药管理新规
2008-06-18

    近来,为了贯彻实施“农药登记管理年”的各项工作举措,淮安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开展了系列活动。一是明确监管责任510召开各县区农业局长、法规科长、执法队长参加的会议,及时传达农业部和省厅的总体部署,与各县区签订监管责任状。引导各农药经营户签订守法诚信经营承诺书。二是强化法规宣传。编辑《农药管理新规定》等2000余份资料,张贴宣传画,到乡村一线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在5165月底的“农业执法服务宣传月”活动中,淮安市农业执法人员结合当前夏收夏种关键季节这个特点,组织农业执法、技术推广等业务骨干,深入农村一线,开展执法服务和技术咨询活动。农业执法人员将有关农药登记管理的法规和“禁甲”公告发放至农民手中,并张贴有关农药管理的宣传画册。该活动共发放《选购农资常见问题解答》、《如何识别真假肥料》等农业法律宣传手册、技术资料1.1万份,接受群众咨询4500人次,培训农资经营者300多个单位,得到媒体和百姓的肯定。528,在淮安市农业局挂钩扶贫的定点乡镇——楚州区苏嘴镇,由市农业局机关党委书记何加祥同志、市农业局纪检书记王业平同志带队,农业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服务活动。三是强化业务学习。将省厅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资料传达至支队每一位执法人员,并进行学习活动的二次接力。69,支队集中全体执法人员进行学习,深入领会国务院六项新规的执法意义,并将省厅5月份组织执法培训的内容传达至全体执法人员。四是搞好执法培训。通过农广校搭台,农药协会成员单位参与,农业执法、安监执法、农药等多名专家参与讲课等方式,对农药经营者开展全市范围内的农药管理有关知识培训。五是开展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六是开展“禁甲”行动。将监管重点向远离市区的乡村集散地转移,按照上级部署,开展清缴行动。



来源:淮安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责任编辑: 孙任洁[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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