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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财农[2007]130号 苏农计[2007]161号
关于下达2007年第一批农产品质量建设 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市、县(市)财政局、农林(农业、林牧渔业)局,各有关承担例行监测及监督抽检农产品质检机构: 根据省农林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7年农产品质量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苏农计[2007]69号、苏财农[2007]53号)精神,现将2007年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第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获证奖励、上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及监督抽检经费补助下达给你们,列各市、县及省级2007年“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预算支出科目(详见附件)。 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项目经省评审,确定宜兴、邳州、吴江、海门、东台、江都市等6个市为2007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请各项目县(市)根据《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评价指标》(苏农市[2007]22号)的要求,抓紧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项目的财政补助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下达,待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由省财政拨付。 各级财政、农林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协调和督促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凡违反资金使用的单位,一经查实,立即停止或追回拨款,并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2007年第一批农产品质量建设专项资金汇总表 2.2007年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项目资金明细表 3-1.2007年无公害农产品获证奖励资金明细表 3-2.2007年绿色食品获证奖励资金明细表 3-3.2007年有机农产品获证奖励资金明细表 4.2007年上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补助资金明细表 附件.xls 二○○七年八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