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7年省农业三项工程项目计划和经费指标的通知
苏农计[2007]200号/苏财农[2007]175号
浏览人数:1796 2007-09-28
 

各市农林(农业、林牧渔业)局、财政局,有关县农业(农林、林牧渔业)、财政局,省有关单位:

现将2007年省农业三项工程项目计划及经费指标随文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为做好省农业三项工程项目实施工作,请认真执行以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管理。严格按照《江苏省省级农业品种、技术、知识更新工程管理办法》和《2007年农业三项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关于申报江苏省农业科技综合展示基地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组织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类型(农业种质资源基因库、农业科技综合展示基地、农业专项技术示范)认真编制好项目合同(格式见附件3)。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在合同中明确项目实施前已做的基础工作,明确年度项目新建内容,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指标。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核项目合同,必要时在项目合同签订前查看项目实施基地,并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在省下达的基本指标外增加考核要求。项目合同将作为项目报账、审计的主要依据。

1、充分发挥项目专家的作用。执行专家要根据三项工程项目实施要求,会同项目组主要实施人员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好项目经费预算。执行专家要对项目实施过程与实施结果负责,充分调动全体项目参加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项目组要从各方面支持执行专家的工作,加强农业技术创新和机制创新。

2、提高项目实施效果。要充分发挥项目的科技导向与示范作用,树立科技品牌。对农业种质资源基因库项目,要立足种质创新,加强相关品种资源保存与开发的配套设施建设,更新引育种手段。省里将出台基因库建设考评指标体系,每年10-11月,对立项支持的基因库建设项目进行量化考评,全面引入竞争机制,扶优汰劣,推进基因库建设的滚动发展,形成一批在全国富有竞争力的区域性品种创新与开发中心。对农业科技综合展示基地建设项目,要认真做好展示基地规划,省级牵头单位要认真组织,逐地核实基地,落实好品种、技术集成、新技术储备三大类展示方案,做好基地承担单位的方案审核、实施监督与检查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展示单位及省级牵头单位要根据农时季节做好相关品种技术观摩推广工作,充分发挥基地的科技导向作用。对农业专项技术示范项目,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建立2-3个技术示范基地,做实到位,做出影响,示范基地不贪大求全,要充分体现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在新技术推广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切实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问题。

二、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省农业三项工程经费实行省财政拨款与项目单位自筹相结合的办法。企业单位承担的项目自筹资金与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按11.5配套。省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开发与消化吸收及示范推广,具体用于项目实施必需小型仪器设备的购置和基地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结合项目实施开展的观摩培训、宣传、产品检测、产品开发等方面。经费使用要与项目建设内容与考核指标一致,由项目执行专家和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后在项目单位所在同级财政部门按《江苏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苏财农[2002]14号)文件规定进行报账管理(省级项目报账管理部门除省农科院项目为省农科院财务处外,其余项目均为省农林厅计财处)。

为进一步提高项目合同质量与实施质量,今年项目合同签订实行属地归口管理部门初审与省里集中审核管理相结合,合同先由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初审后,统一交省农业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省牵头业务部门进行审核。省级项目在省农林厅、省财政厅与项目单位签订项目合同后,由省财政拨付90%至有关省级报账管理部门,余下10%待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拨付。市县级项目在合同审核合格后,由省财政厅将项目财政资金全部拨付所在地(市或县)财政局,按规定进行财政报账。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要及时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展,加强项目的日常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上报省农林厅、财政厅。

为方便项目报账管理,项目承担单位须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园区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苏财农[2002]78号)规定,负责整个项目会计核算,并确保专款专用。否则,不得通过项目中期检查和完工验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变更项目实施内容、调整经费支出预算的,须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正式申请,经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核准,报省农林厅、省财政厅批复后方可变更。项目实施结束后,在申请验收时,必须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资金审计报告(审计事务所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招标确定),审计报告须指明资金使用是否合理。

三、加强项目的检查、考核与宣传工作。为督促检查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省里将每年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项目,将停止资金资助,对严重违反三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及三项工程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项目,除追回已拨资金外,还将取消以后年度的项目申报资格。项目承担单位要注意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资料的积累,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总结和执行效果的宣传,提高项目的示范效果。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省农林厅科教处、省财政厅农业处联系。

各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做好项目实施中的每一项工作。请各市农业、财政部门在1015日前审核好项目合同(一式八份);省级项目在1015日前完成项目合同的签订工作。农业科技综合展示基地建设项目合同与方案由基地承担单位根据本文件要求,在省牵头单位的组织下,落实好具体展示品种、技术后,于1020日前报送合同与方案。在报送合同文本时,请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务必督促项目单位在农业三项工程网站上填报电子版合同(使用项目申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

省农林厅联系人:周振兴、黄挺,联系电话:0258626380186263714

省财政厅联系人:顾彩娥、尤兆祥,联系电话:02583633155

省农业三项工程网站地址:http://www.sxgc.jsagri.cn

附件:

12007年省农业三项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表

2-12007年农业科技综合展示基地建设项目计划

2-22007年农业种质资源基因库建设项目计划

2-32007年农业三项工程专项技术示范项目计划

3-1.江苏省农业三项工程项目合同书(农业科技综合展示基地项目)(格式)

3-2.江苏省农业三项工程项目合同书(农业种质资源基因库项目)(格式)

3-3.江苏省农业三项工程项目合同书(农业专项技术示范项目)(格式)

 

〇〇七年九月二十日

 

 

江苏省农林厅办公室            2007921日印发

 

 
来源:科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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