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7年全省农业信息服务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
浏览人数:489 2007-12-06
 

 

 

 

江苏省财政厅

文件

江苏省农林厅

 

苏财农[2007]161

苏农计[2007]157

 

 


关于下达2007年全省农业信息服务工程

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农林(农业、林牧渔业)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省农业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农业信息服务水平,根据项目指南要求并结合申报评审情况,经研究,现将2007年全省农业信息服务工程建设项目资金    万元下达给你们,请列入2007年“2130111信息服务”预算支出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各地接到通知后,请将表列项目尽快下达给项目单位,项目单位要加紧组织实施项目,确保项目在年底前完成。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江苏省2007年农业信息服务工程项目建设指南》的要求组织实施。

二、规范资金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支出范围,确保专款专用。“四电一站”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固定农业电台节目、电视节目、电话热线和乡镇信息服务站,帮助和引导农业三类市场竞争主体建网、上网。地方特色农业网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网站设备购置、系统软件开发、信息资源建设等。“农业一线通”县级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语音咨询服务平台建设、县级特色信息数据库建设、人工咨询坐席设备、电话语音咨询使用指南印刷等。市级地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处理设备经费用于手持测试以及软件、全站仪、绘图仪、大幅面扫描仪、水准仪、数码相机等购置,由省里统一组织招标,各市自行结算。省级农业指挥调度系统建设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租用通信线路、采购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相关软硬件设备、建设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基础平台等。各项目单位要按《江苏省财政支农报账管理办法》实行报账制管理。

三、加强监督和检查。省、市农业、财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监督检查与指导,对项目管理不善,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的,将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项目完成后,各级财政、农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项目执行情况,并将总结材料在年底前报省农林厅、财政厅。

附件:12007年全省农业信息服务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分配表(不下发)

   22007年全省农业信息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汇总表(不下发)

     32007年全省农业信息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明细表(分市、县发)

   下载附件3.xls

 

 

 

 

 

 

 

 

二○○七年九月五日

 

 

 

 

 

 

 


江苏省农林厅办公室             20079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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