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财农[2006]56号 苏农计[2006]35号 各市财政局、农林(农业)局: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优化农村用能结构,改善村容村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6年省委、省政府已将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列入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之一。现将2006年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工程项目申报事宜要求如下: 一、安排重点 2006年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项目安排突出以下重点: 一是突出重点区域。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在苏北、苏中地区和苏南的六合、高淳、溧水、丹徒、丹阳、扬中、金坛、溧阳等8个县(市)实施,重点在苏北地区;畜禽场沼气治理项目主要安排在苏南、苏中和苏北部分地区实施;秸秆气化项目主要安排在经济实力较强,组织管理水平好的村,在徐州、连云港、淮安、宿迁、泰州、南京、苏州等地实施。优先安排具备沼气和秸秆气化建设的相关条件,实施“三清工程”的农村环境整治试点村。优先安排已建和在建的生态农业县、生态农业示范区,优先安排体系健全、技术力量强、资金管理规范的地方和已有工作基础、集中成片、整体推进的地区,优先安排苏北1011个经济薄弱村。 二是突出集中建设形成规模。鼓励各地区结合本地区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建设情况及当地农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突出重点、连片推广、形成规模。农村户用沼气项目以村为单位,项目户的安排要相对集中,每村的项目户不少于100户,项目村要有村庄规划。 三是突出施工技术力量有保障。农村沼气建设实施专业化施工,施工人员必须获得“沼气生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各地拟报的沼气项目建设规模必须与有资质的施工人员数量相匹配。每申报建设30个沼气池要有1名获得“沼气生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员。畜禽场沼气治理工程和秸秆气化工程建设要有技术力量雄厚,且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企业进行。 四是突出原料充足。农村沼气建设项目村要有传统的养殖习惯,项目户养殖猪存栏不少于3头。规模畜禽场沼气治理工程按照养殖种类及规模进行分类,拟建设小型沼气工程的养殖场养殖规模为年存栏猪1000头—3000头,牛100头—300头,鸡5万羽—10万羽;拟建设中型沼气工程的养殖规模为年存栏猪3000头—5000头,牛300头—800头;拟建设大型沼气工程的养殖规模为年存栏猪5000头以上,牛800头以上;鸡场原则上不安排建设中、大型沼气治理工程。秸秆气化项目村要有丰富的秸秆资源。 五是突出群众、养殖场自愿。农民群众、养殖场是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建设的主体,也是使用者和最终受益者。目前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建设所需资金大部分由农民和养殖场投入,省里原则上补助1/3,因此必须坚持农民、养殖场自愿自主建设,并出具所需建设资金承诺函,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不搞强迫命令和一刀切。 六是突出地方政府有积极性。项目所在地政府具有发展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的积极性,并安排资金用于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工程建设,有健全的农村能源推广管理机构。 二、建设内容及要求 (一)农村户用沼气项目。以村为实施单元,县统一集中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农村“一池三改”标准规范建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8立方米左右的水压式沼气池和配置沼气灶、沼气灯、管路、仪表等附属设施。通过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引导农民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户用沼气池建设要与改圈、改厕和改厨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并实现人、畜粪便自流入池。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引导项目村开展改院等配套建设,鼓励因地制宜推广以沼气为纽带的“猪—沼—菜(果、粮)”等循环农业模式,帮助建池农户取得综合效益。对户用沼气灶具及配件等关键设备和项目建设需要的水泥等主要原材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二)规模畜禽场沼气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沉淀池、调节池、厌氧发酵池、贮气柜等土建工程。整个工程的设计、施工图纸、设备安装等必须选择技术力量雄厚,且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企业进行。小型沼气工程要求建设厌氧池容地下工程不小于200立方米,中型沼气工程要求建设地上厌氧发酵池,池容200立方米以上,大型沼气工程要求建设容积在800立方米以上的地上厌氧塔,并配置沼气发电。 (三)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新建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房,配置安装气化机组、燃气净化器等设备设施一套,新建300立方米以上储气柜一座,铺设输气管网,配置安装入户灶具、气表200户以上。秸秆气化机组、灶具即配件等关键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储气柜及其它土建工程应选择有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设计、安装及调试。 三、补助标准及对象 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项目投资由省财政、市县财政和农户共同承担。 (一)农村户用沼气工程。每处“一池三改”省财政补助1000元。补助对象为项目村农户。 (二)规模畜禽场沼气治理工程。每处小型沼气工程省财政补助10万元;每处中型沼气工程省财政补助30万元;每处大型沼气发电工程省财政补助100万元。补助对象为规模畜禽养殖场。 (三)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每处省财政补助40万元,补助对象为项目村。 四、项目申报与计划下达 各级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建设管理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项目投资计划的审核和监督检查。农村户用沼气项目以县为单位,由各项目县农村能源推广管理机构负责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模畜禽场沼气治理工程和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分别由各项目建设单位聘请有关专家或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企业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各市农村能源、财政主管部门对本市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审,并以市为单位联合上报省农林厅、财政厅。省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确定安排方案,并由省农林厅、省财政厅联合行文下达各地。 五、申报要求 (一)各地应按要求提供如下材料:各市财政及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联合申报的文件,内容应包括建设地点,建设内容与规模,总投资及资金筹措等。同时附各市项目汇总表(附件1-3)。请各市在项目汇总表中对申报项目县、村及建设单位进行明确排序。 (二)可研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编写,各单位必须对拟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调查研究,落实到具体的县、乡、村、户及养殖场,对项目必须性与可行性、项目建设方案与内容、投资筹措、组织与管理等进行实事求是的研究与分析。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由项目所在县农村能源推广与管理部门负责,农村户用沼气项目以村为实施单位,以农户为建设单元,由各县合并做1个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详见附件4),畜禽场沼气治理工程和秸秆气化工程项目由每个项目建设单位分别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 请各地按以上要求于2006年5月15日前,以市为单位,将项目申报文件以农财(计财)字号文寄送省农林厅计财处1份、环能处2份、省财政厅1份,同时将附件1-3的电子文本(Excel表格)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fxd@jsagri.gov.cn。 附件:1.各市农村户用沼气项目汇总表 2.各市畜禽场沼气治理工程项目汇总表 3.各市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项目汇总表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及主要内容 5.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农户自愿申请汇总表 6.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农户自愿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