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江苏省农业科技综合展示基地的通知
苏农科[2007]10号
浏览人数:2230 2007-06-11
 

各市农林(农业)局:

为进一步探索农业技术推广的有效方式,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组装、集成、示范、推广速度,形成适应我省不同生态区域应用的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业生产技术体系,今年拟在水稻、小麦、油菜、蔬菜、果树5个行业建立一批区域性农业科技综合展示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建设思路与目标

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发展,针对产业发展需求,按照“品种技术集成、农科教协作、集中综合展示”的工作思路,在全省主要农作物和园艺作物生产上有代表性的生态区域,建立一批上规模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综合展示基地。通过国内外各种最新科技成果在基地上的“同台竞技”,加快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集成创新和示范推广。通过几年努力,将农业科技综合展示基地打造成全省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展示中心、农科教结合中心和区域性农业新技术辐射中心。

二、基地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具有较强生态区域代表性。基地建设必须选择在全省具有代表性的主要农作物主产区,在该生态区域具有较强的代表性,作物布局、耕作栽培制度等能对该区域具有一定的辐射指导意义。

2、具有较强的技术指导力量。基地建设单位须具有较强的技术指导力量,具有长期从事主要农作物生产技术试验、示范与推广专业人员,具有承担省级项目的经验,确保基地建设各项技术指导到位。

3、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功能。基地交通便捷,能方便农民与基层干群观摩,在当地及周边县、市具有一定代表性,能够辐射并带动周边地区应用基地上展示的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新产品等,加快先进适用农作物生产科技示范推广进程。

4、具有较好的农田设施配套基础。基地田、林、路、桥、涵、闸、机具、电力等配套,灌排方便、交通便捷,不需要进行硬件投入。

5、具有较强的发展和扩张能力。基地要求集中连片,主要农作物展示基地规模在500亩以上,其中核心区300亩以上。园艺作物展示基地面积规模在300亩以上,并均有一定的稳定性和扩张潜力。管理上相对独立,有一定规模的经统一流转的土地、集体土地、科研基地、中小型农场等优先支持建设。

(二)申报数量

全省计划建设主要农作物科技综合展示基地8个,其中苏南2个、苏中2个、苏北4个。蔬菜科技综合展示基地4个,其中苏北2个、苏中1个、苏南1个。果树科技综合展示基地1-2个。

(三)申报主体

综合科技展示基地建设的申报主体以县级农业技术推广单位为主。具体展示内容由成果持有单位申报,由省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统一组织安排。

三、基地建设内容

基地按照种植制度、作物布局、品种与技术特点进行总体规划。基地实行功能分区,田块布局相对固定。

(一)新品种展示区。以集中展示当年进入生产试验、近三年来新审定的品种(系)为主,每个展示品种种植3亩左右,以充分展示新品种的生产潜力与推广优势。

(二)品种技术集成展示区。在基地内集中展示省内或国内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为大面积推广应用提供科学推介依据。通过组装配套,形成一批集成创新成果。

(三)新技术储备区。对通过几年试验研究,具有一定前瞻性、开创性的新农艺措施、创新技术进行关键环节的试验,进行技术储备。

三、经费测算

基地建设经费根据基地任务和面积确定。省级对基地的补助经费主要支持基地土地租用(流转)、基础设施改善、农资和机具购置、基地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补助、小型仪器设备购置、生产用工、基地宣传资料印制、差旅、考察观摩活动等费用。

四、申报要求

请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真组织,精心筛选,原则上每市限报一项。申报材料于620日前一式五份报我厅科教处。

联系人:周振兴   王卉卉

联系电话:025-86263801

电子信箱:jsnlkj@126.com

附件:江苏省农业科技综合展示基地申报书.doc(相关附件请从江苏省农业三项工程网(www.sxgc.jsagri.cn)或江苏农业网(www.jsagri.gov.cn)下载)

 

                        二○○七年六月六日

 
来源:科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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